存心和她搞对抗吗?祈忆凌越想越来气,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来个出尔反尔加入队列,硬是被这道新升腾起的气压回去了。
毕业留念那天,班级合影过后,他们一行五人在金色夕阳里笑得灿烂无比。呆立在树荫下的祈忆凌故作决绝地离去,却未能想到这已是丹枫留给自己的最后影像。
真是笨死了,毕业照怎么就弄丢了呢?这样一来,连脑海中丹枫的样子也被时间冲得越来越淡了。难怪小王子没认出她,大概他手上也没留下自己的影像吧!时移世易,他们之间还有她曾经以为不可摧毁的联结吗?
故作寂寞的舞台仍然满载着那一整套齐备的乐器,主办方更是不甘寂寞地在观众中安插了专门的捧客。祈忆凌隐约看到有人擎着一枝赤色玫瑰走上了台,状似狂热地拥抱了一下主唱,把玫瑰送到他手中。
“蠢货……”祈忆凌单手摘下眼镜咬唇暗骂自己,故意用力揉着眼睛,仿佛不是要把眼睫毛揉出来,而是想把那揉不进眼里的沙子也一并揉进心里。
泪眼朦胧间,祈忆凌感觉到有人从舞台走了下来,站在了自己面前,她困惑地戴上眼镜,以泪眼婆娑的表情对上了乐队主唱的笑脸。逆光看去,他的五官居然带给她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尤其是他的眉毛,粗黑发亮,仿佛是衬在他似笑非笑的眼睛上方另一双桀骜不驯的眼睛。
祈忆凌对着仍然在唱歌的主唱不知所措,直到她的手被轻轻碰了一下,视线落到了一小片殷红的颜色中。
“啊!”她轻叫了一声,仓猝地用手背轻抹了一把脸,然后带着哭腔双手接过了那枝伶仃的玫瑰,“!”
没来得及细细打量,主唱精致的脸就从祈忆凌的眼前移开了。
这是祈忆凌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红玫瑰,更值得一提的是对方是个长得很让人开胃而且颇有才华的男生,最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个有着过百观众晚会的压轴曲目现场。
可想而知,祈忆凌体内属于雌性人类的那部分,虚荣心得到了何种程度的满足;而她身为仍然在热切地将围脖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单身女性,又受到了何种的触动:如果今晚没有对小王子那惊鸿一瞥,她恐怕就要爱上这个连名号都未打听到的异性人类了。
故此,不难想象,在曲终人散之际,晚会变成奇怪的舞会后,有工作人员对祈忆凌笑着说“不好意思,请把玫瑰还给我们”的时候,她的表情多么忿忿不平。
“抠门死了,连枝破玫瑰都要回收,”她朝工作人员的背影嗤笑,“是不是还要留着下个两旦两新送给不知道什么破乐队的主唱啊!”
“不是你的,抓得再紧也留不住。”原墨翎地给她一张湿纸巾,毫不客气反语相讥,“居然连眼泪都出来了,今年的最敬业花痴奖非你莫属!”
“混蛋!那是我眼睫毛掉了!”
“没看出来你有,是汗毛吧!”
“汗毛你妹!”以眼睛狭小、睫毛稀疏、眉毛散乱为脸部主要特征的祈忆凌被戳中痛处,想踹她一脚,快碰到时硬生生收住,自己倒是几乎摔了一跤,骂骂咧咧地抱住原墨翎的手臂后,她一脸正经地说,“咱说正事,叫什么名字?”
“原墨翎。”原墨翎看着她脸色一变,揶揄道,“怎么?这都十二月了,你家芥菜怎么又起心了?刚才除了唱歌那几分钟一直坐你旁边来着,怎么没刺探出军情?
“靠!”祈忆凌一脸懊悔。
“叫辰烽,良辰美景的辰,烽火戏诸侯的烽,”原墨翎俯身把祈忆凌落在座位上的毛线捡起来,漫不经心地打破她的幻想,“刚才散场时他女人来接了。”
“什么货色?”祈忆凌不甘心地追问。
“普通地球人,”原墨翎打了个呵欠,“身材样貌和我不相上下。”
“……其苦秀!”祈忆凌啃了那个用17号入场券抽奖得来的红富士一口,咬牙切齿地嚼起来。
回到宿舍,祈忆凌发现原本貌不合神也离的三个室友居然一反常态围在其中一个人的电脑前,一个个笑得跟朵花似的,好奇心作祟,鬼使神差凑了上去:“在看什么呢?”
屏幕上显示着一张照片,焦点人物是个r,从装束来看像是阿拉蕾,她手上握着的米尺刚好打在了另一个人的裤裆上,自己却仍然是一副懵然不知的表情。
“有够蠢的!”祈忆凌一时不慎吐了个槽。其他三人面面相觑,然后整齐一致地看着她。祈忆凌眨眨眼认清楚了屏幕上的人,不由得极具爆发力地“靠”了一声,然后不知廉耻地把鼠标抢了过来,“卡卡西呢?我要看卡卡西!”
“卡卡西?”秦宇炫诧异道,“没留意到啊!”
“他是忍者,尔等凡胎肉眼怎么会看得到……”祈忆凌自言自语地按起了鼠标,翻着翻着,食指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半空,“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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