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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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为掌握主动权,祈忆凌当机立断地拍了板。

        “确定?”征得了男方的同意,主持人示意祈忆凌抱住男方,“计时开始。”

        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和苍阳的肢体接触,祈忆凌虽然伸手圈住了他的腰,但双手仅有中指末端相碰,尽量将圈住的范围扩大。这个圈的内周长少说也有一米,苍阳本来就要比一般的男人清瘦,腰身更是瘦削,所以虽然看上去祈忆凌是抱住了他的腰,实际上祈忆凌跟他的接触只有他的腰两侧的与她两臂内侧一点点的皮肤。

        尽管如此,只穿了一件短袖恤的祈忆凌还是透过苍阳的蓝色格子棉衬衫感觉到了他的体温。尽管她不愿承认,但这种碰触的感觉还是挺舒服的,让她想起了一个很久没见的故人。

        作者有话要说:上文中提出的相应理论,不完全属于角色的理解,也不完全属于作者自身的理解,而是情节需要。

        、章七天堂有路你不走(4)

        那时候祈忆凌才五岁,好不容易从母亲那拿到五毛零花钱,买了根有足球大小的棉花糖。还没开始吃呢,就见有个男孩看着自己,没有说话,但表情很奇怪。

        祈忆凌本来想走到一旁去吃,但男孩红红的眼睛让她改变了主意。她走到男孩旁边,想了想,把自己想吃了很久的棉花糖递给他:“这个给你。”

        “不要!”男孩的表情更奇怪了,“你自己吃。”

        “给你!”祈忆凌固执地举着手。

        “奇怪的人……”男孩说完,转身迈步要走。

        祈忆凌怎会轻言放弃,她伸手一抓,刚修剪过的指甲根部在男孩小臂上划了两道痕。

        “放手!”

        其实在男孩出声之前,祈忆凌就已经放手了。

        但是她仍然有未竟的事业。

        她不记得自己为这五毛钱跟母亲战斗了多久,不记得自己看着白砂糖融化后在离心机甩出白色细丝时是多么心醉神迷,不记得最开始为什么想把棉花糖给这个素未谋面的男孩,只记得自己必须把棉花糖给他。

        就这样,祈忆凌跟着他穿过了一条又一条巷子,跟着他在灰尘满天的篮球场边看着稍大的孩子打篮球,跟着他坐在水库边看大人钓鱼,直到黄昏的金色阳光褪尽。

        祈忆凌跟着男孩生平第一次翻墙,结果被棉花糖的竹签戳了下手心,一时吃痛摔到地板上,脚踝立马就肿得老高。

        棉花糖早就被各种水汽熏得缩成了小小的一团,现在又沾满了沙子,彻底不能吃了。

        祈忆凌也已经忘了它原本是根足球那么大的棉花糖,她的注意力早就被转移,被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子迷住了。

        “痛吗?”男孩轻轻碰了下她的脚踝。

        “不痛。”她吸着凉气使劲眨了几下眼睛,没让眼泪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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