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明媒正娶,合法注册──可是,他不爱我,我想嫁的另有其人,这一切都只不过是暂时的,权、宜、之、计。」
&>
卓景成是在大学时的社团迎新会上认识谢绍伶的,叶任语则是他多年好友。
三个人,卓景成念国贸,谢绍伶读设计,叶任语则是攻法律,纵使不同科系也不同性情,三个人倒是处得很好。
在这段期间,叶任语和谢绍伶走得越来越近,面对这样的两人,他倒也是乐见其成。
毕了业,即便各奔前程,他们也没断了交情,而谢绍伶和叶任语感情经过两三年也是愈加稳定。
一年多年预定要订婚的两人却遭到谢绍伶父亲的强烈反对,爱女心切的谢父并不希望女儿嫁给一个看起来没啥出息的小小律师。
无视女儿的心愿,他迳自为她找了个对象,其中一个就是还未爬到经理位置的卓景成。比起名不见经传的律师,他更欣赏将来大有可为的卓景成。
这巧合让谢绍伶心生一计,与其反抗父亲闹的大家难看,还不如就这麽顺水推舟,照著父亲意思婚先结了再说。
当谢绍伶来找卓景成商量这件事时,他只是耸耸肩,讲了一句「那我有什麽好处?」,闻言谢绍伶当场几乎想骂个两句,不过想想有求於人便隐忍不发。
其实身为时业家的女儿,在卓景成眼里她本身就能算筹码,有了这麽一个「贤内助」,他也算是间接得到不少实质上的助益。
而期限原则上就是等叶任语能够得到谢父认同,最多也不拖过两年三年。
他们都很清楚,在他们这段婚姻的定义里,「老婆」这两字几乎等於「妹妹」的延伸,意义一样,写法不同罢了。
假结婚,就某方面来说,几乎犯法。不过这样想想,谢绍伶为了爱情的确是卯了下去。
该说她前卫还是愚昧?卓景成基本上不予置评,只要有利益可图,又是他可以接受的方法,原则来说他不会拒绝。
而身为律师,天生道德正义使命感又超强的叶任语当然不可能赞同,为了这件事,他们吵了很久奇。书,最後,谢绍伶才淡淡地说了。
「──你知不知道我爸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劲跟卓景成有得拼?」
就是这麽一句话让叶任语终於不再挣扎地点头。
既然同样都是要结婚,那还不如嫁个串通好的内应,暗中取个方便,备妥後路,才不至於落得全盘皆输。
就算以後离婚,谢绍伶也很豪气地给了他十足面子,对外宣称她与叶任语旧情复燃,主动求去,使得离婚这项纪录能对卓景成的影响达到最小。
当然其中还是有许多细节需要考虑斟酌,但凭著谢绍伶的敢作敢为,还有卓景成的严谨周全,三人达到了共识,也想出了很多对策以应付各种状况。
包括她和卓景成的「新居」就是其中之一,为了方便,他们有志一同地挑?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第一书屋;http://12w.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