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自己,却被命令每天像个主妇似的呆在房子里,去超市买东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带著两只粉红色的大手套在厨房里煮东西,研究法式烹调,或者──时装制作。
理由是,是个法国菜和服装爱好者,他要求必须每天把研究成果汇报给他,把这一课给他补上,好让他第二天有话题再跟那女上司说。并且有可能地话,让设计个样子出来。
这两件事几乎让发疯。
再加上第三件事──那公寓过去显然住的是母女四人,红色的厨房,色调鲜豔;粉色的衣柜,里面依然堆放著许多衣料长裙,所有的颜色,都让越来越头晕。
而则像叮嘱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儿似的,反复叮嘱他,“任何时候,关好门,尽可能少出去买东西。”连邮递员来,也让他小心盘问。
再也受不了这个日子了。
直到一个月後,那女上司回了英国公司,的局面终於放松了一些,他终於能出门了!!!
开始经常让他去买东西。
“那个,我没有钱。”当著所有的人面,大模大样地伸手跟要钱,然後撒欢一般冲出了屋子。
自己身上的确没有钱。只有兜里那几张卡,但是他不想月底账单从银行寄到那儿时,消费记录上出现丹佛的地名,毕竟,他告诉家里人,他在学校里,周围是他外祖父的人。
就在那附近,几条街之外,一个工厂的边上,有个两层的房子。
一开始以为是个学校,因为经常有孩子从那里出入,後来──
“有一天路过,我发现那其实是个听说受损交流中心。”後来这样对说。
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一头扎进去,上午学唇读,下午学手语,每天戴著一顶红色的棒球帽骑著一辆自行车去上课。
“我就是在那儿学的……唇读和手语。”告诉。
为了避免给他的新同学带来不便,坚持不开口说话,结果却意外地赢来很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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