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一飞愣住了,自己的心理完全被郑舒希摸准了,可当他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打开门的时候,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人,可这个人并不是郑抒希,而是苗戎。
“叶少,你起来了!”
叶一飞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在找郑舒希的身影。
“叶少,你在找舒希小姐吧,她说有事先回上海了,还把车钥匙留给了我!”
“走了?”
“嗯,抒希小姐说,如果你找她的话,就让我把这封信给你。”
苗戎做事还是很一板一眼的,然后将手中的信笺递给了叶一飞。
“亲爱的,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是真的已经走了,不再呆在你身边,当可怜虫!我要回上海了,去当我的富家千金,当富家千金多好啊,会有好多人夸,好多人捧。好多人宠!
说是这样说可为什么我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呢,喜欢看见你被我调侃时很无奈的样子,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希望会有吧,我会一直期待,并且等待的你亲爱的红颜知己郑抒希留”。
寥寥数语,可很能说明郑舒希的心情和性格,不过能感觉到郑舒希带着这样的心情离开,恐怕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轻松点分离总是没错的。
“苗戎,就这一封吗?”
“嗯,不过抒希小姐说了,如果你看完了正面,让你再翻到反面看看。”
叶一飞无奈的笑了笑,郑抒希的鬼点子还真是多,一环扣一环。
翻到信笺的背面一看,上面只有一句话:
如果你看到这行字,那就恭喜你了,因为你将逃过一劫,现在,回到浴室里去照照镜子哦,看看脖子上有没有什么痕迹!
叶一飞被弄的还真有些晕菜,走回到浴室,检查了下脖子之后,才发现在脖子上有一处吻痕,吻的还很有艺术,正好是唇印的模样。恶作剧啊!
如果不是提醒,自己没法意的话,回家被许舒看见,事情就糟糕了。
洗漱完毕,叶一飞准备在回家之前,先买件高领的衣服穿上。这样就能避免被许舒看见吻痕了。
过一个星期,等吻痕退了,就应该没事。
郑抒希将自己的车留给了叶一飞!
叶一飞退了酒店的房间,到停车场找到郑好希留下的车子,上车之后,就发现座位上已经放着一件高领的线衫,然后还有一张便条。
“你想要的高领衣服,我已经帮你准备好了,赶紧回家去吧。留一个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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