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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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说八道!”

        “那就是暗恋他!因为他只卖前面不卖后面,你苦追不到只好望眼欲穿!”

        “你……”

        “你也真笨,他不愿被上你就让他上呗!虽然不知道你本来长什么样,但铁定也不是悍到绝对当不了0的长相。就算是,现在强攻强受也很流行嘛。”

        “萧夕夕我杀了你……”

        “啊呀!两位爷爷奶奶,你们怎么还在这呀?官人们都要发脾气了呢!”胖乎乎的身躯加上白鬼般的脸,我只消瞟上半眼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唯有在这时候我才会同情下程情,也真难得长久朝夕相对他那身皮相还那么白嫩光滑。哦,忘了说了,他不像我是真身穿来的,他是走路发霉运被车子撞了,灵魂出壳才来的。好在捡个大便宜,有个刚断气的绝美皮相给他还魂。

        程情是相当敬业的,而且这份工作还正作在兴头上。一听此话立刻拖起我直奔前厅。

        把姆指和食指含在口里狠吹两声口哨,成功得让嘈杂的客人们安静,我有意施展轻功飞上高悬梁柱,在众人惊讶与喝彩中摆出仙子p缓缓飘下……“万分抱歉,万分抱歉!倾城因为美得太过分被人抓了关在笼子里了,刚才我们费了半天劲也没把他弄出来,迟到也是因为这个。倾城说了,今天要哪位官人能把他放出来,他今夜就做哪位官人的人。哈哈……把笼子抬上来。”

        倾城就是程情。这点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只要把名字倒过来,丑小鸭立刻能变万人迷!他的志向是做明星,既然现代来不了,就到古代做。反正他现在有身比四大天王都俊的皮相,想没人喜欢都难!

        笼子被抬上来了。银亮的精铁栏杆,精致的镣烤锁链……还有裸露的大腿,凄艳的容颜……啊!!!他没穿内裤!!!刚才帮他化妆时他都没告诉我!!可爱的雪白白粉嫩嫩的屁屁哟!!

        “无欢……”他冒似无力地呻吟着叫我,一双眼睛却狠狠瞪着我的下巴。

        缓过神来连忙伸手摸去,汗~~~哈啦子下来了。偷眼瞄瞄客人,好在他们的注意力全在程情身上,有多连鼻血都喷出来的说!

        他叫倾城,我叫无欢。这是他的主意。他说这两个名字合在一起特有诗意。其实我比较喜欢昆仑的,但一想到要做奴隶心里就不舒服。随便他好了,不就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吗?反正那个人也不能让我用萧夕夕的真名示众。

        程情是当明星的料子,他不但会唱歌,还会演戏,懂得把玩观众的情绪。例如此时,他要唱划地为牢,就先把自己关进笼子。先挑起人的残虐欲,再用凄美的歌声博取感动。

        算是个穿越中的强人例子吧?利用前世的和现世的技艺美貌,名扬天下。用他自己的话说:做男妓也要做高等男妓!他不要被人欺辱,就算被压也得挑自己顺眼的!

        我就说他:你这么牛干脆跟我采草去算了。看上哪个上哪个,没人能管你。

        他说那样就过不了明星瘾了,他要鱼和熊掌二者兼得!他说这番话时慷慨激昂的像个下半身“湿淫”,听得我越发感觉自己渺小可怜。于是在他踏着金银元宝走出笼子后,我蹲到一边用筷子敲碗清唱无地自容。

        好像是为了让这金笼子对我更有点吸引力,免得我成天往鸳喜楼跑,那个人在王府中拨给我个单独的院子。院子不很大,却种了四种植物——紫藤,白兰,波斯菊,蜡梅。听小婢说这是那个人宠我的表现,所谓:四季花卉四季开,岁岁相守情不断。

        什么情什么断的我不信,但这小丫头的才情却着实让我汗颜。谁说这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信口胡诌几句都比我高考交的作文有素质!

        “姑娘您还不回啊?都快掌灯了,王爷说不准今天还来看您,要久等见不着,又该生气了。”大概是嫌我还不够顺他吧,那个人到底也未给我小妾的位子,所以丫鬟还称我为姑娘。

        “让他气去好了,反正他气啊气啊得都习惯了。再说他知道我这几天来月事,不会来找我的。”边说着边翻过纸张,这本书有趣极了,不看完对不起自己都!

        丫鬟叹口气,只好认命得不再催我。

        本来这些日子躲进是想恶补文化知识的,身边的小丫鬟动不动就出口成章,对我的自尊心打击无比巨大。可看了没俩钟头,那些知乎者也就再也灌不进脑子。索性就尽拣些闲书来看,例如这本——奇门遁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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