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碰到了被有钱人误当成儿子这种……真正说起来可以算是天上掉馅饼的这种“好事”,真应该把这种机会让给生活失意的人,或者街上随便一个乞丐,维奇自认自己很满意当前的生活,有并不讨厌、薪水还可以的工作,还有深爱的恋人。
噢,今天可是麦瑞克的生日,再不回去就要给这档子破事给搅黄了!
维奇跳下床,打开卧室的门,外面不意外是和卧室同样装潢格调的华丽奢侈的──原谅他贫乏的语汇──楼梯和走道,他走下楼,这里应该是客厅,巨大的液晶屏幕镶嵌在墙壁上。
“你醒了。”一个老人正坐在沙发上,看到他,示意他在自己旁边坐下,“坐。”
“你是这儿的主人?”维奇走过去,问,“我被一群墨镜给抓到这儿来了,是你指使的吗?”
“我只是吩咐他们带少爷回家。”老人看了看他,“看来他们太粗鲁了,我会教训他们的。”
“让我离开这儿就行了,我可不是你的什麽儿子。”维奇说,“我不管是什麽造成你的误会,总之任何‘我和你有关系’的想法都是错误的,我有使用了快十多年的身份证,出生证明也都还保存著,这些可以解除你的误会,但我得回家才能拿给你看。”
“伪造这些东西并不是难事,即使是要让它显得如何真实。”老人淡淡地说,“维奇.哈克曼,父亲在十岁的时候离开人世,母亲在五年前去世。十岁的时候来到克莱市居住,一直到现在,二十九岁。学习、工作,很正常的生活步调。”
维奇皱著眉头,“你调查过我,即使是这样你居然还相信我和你有关系?”不可理喻的有钱人。
“我不明白你母亲为什麽要在你十岁那麽小的时候带你走。”老人看著他,说,“而且这一走就是近二十年,如果不是你从小戴在身上的项链,我现在也不会认出你来。”
维奇疑惑地摸了摸脖子,忽然变脸,大声问:“我的项链呢?”
老人将左手抬到他面前,手指张开,手心有个项链。维奇夺过项链,很不愉快地戴回自己脖子上。
这不是什麽多麽值钱的玩意,不是纯金,也没有镶钻石,款式也很老,一个做成天鹅的像是玻璃材质的玩意,吊在一根绳子上,在街上买这种东西要不了一次坐公交车的钱。
“我讨厌你‘认儿子’的方式,我说过,你认错人了。”他的口气并不好,再好的脾气这会儿也该受不了了。这个老头子难道是个神经病吗?
“你的名字叫洛佩斯.亨里克森,哈克曼那个假名可以丢掉了。”老人说。
“噢,!”维奇简直不知道怎麽跟这个偏执狂交流了,“你就凭一个项链坚信我是你儿子?”当他的儿子可真轻松。
“我当然事先做过调查。”
“为你调查的那个手下一定是个白痴,我实在是受够了陪你玩亲子游戏,我得走了。”维奇忍无可忍,往客厅的门的方向走去,他打开门,门外雕像一般矗立著几个穿著黑西装戴著墨镜的高大男人。
“我能理解和我分别了近二十年的你现在不想接受我的心情。”老人说,“你可以回卧室再休息会儿。”他似乎想表现出一幅比较和蔼的表情,但很不自然,他的话也并不和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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