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
尘土飞扬,身影渐远,小萄转过身,脸上狡黠笑起。
嘿嘿,大狗走了,没人搞破坏,他的第一百零一次任务绝对成功。
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是昨晚刚接下的任务,这次没酬金,只写有地点、猎物,问他有没有兴趣。当然有!就算白干,他也认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闯出名号,有了名气,还怕财源不滚滚来吗?
次日傍晚,小萄赶到指定地点——城里最繁华的一家妓院。
猎物是在妓院做事的花农,背驼耳聋,很好认。
小萄潜进去时,他正在后院摆弄花圃,小萄只看到一个大大的驼背。
呼吸粗重,步履蹒跚,是个极普通的老农。
这样一个人,会跟谁有莫大的仇怨,以至于被买凶杀人?
小萄用力摇头,甩开纷杂思绪。
主子语录说:杀手,只是工具,需要知道的是猎物的习惯背景,而不是猎杀原因。
慢慢向前走近,老人没回头,聋子是听不到声音的。
还是不对,脑子很乱,集中不起精神,狩猎瞬间,总有事发生,可今天却静得出奇。
『小富贵,霍青家里有什么事,要急着叫他回去?』
『好像是订亲……』
对,自从昨晚无意中听到这番话后,他就开始不对劲儿,一心想杀人,不是杀老农,而是霍青。说什么狗不嫌家贫,一有香肉包,他就立刻变节,等他回来,一定把他做成狗肉叉烧!
可是,他不会再回来了吧?他家那么有钱,娶了老婆,就不会再做侍卫了,不会再窝在小酒馆里,更不会在自己出任务时,出手相拦。
混蛋,走就走,干么骗他说还会回来,害自己到现在都抱着期望,期望能被他拦住。
老农站起身,似要离开,小萄回神,立刻窜身上前,手起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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