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沫,我去了很多个城市,我问过很多人,可是他们都说没见过你……后来,我都快要绝望了,老板就出现了。他说,他能帮我找到你。”
“我一直很努力,很努力的适应这个圈子,很努力的学习,很努力的唱歌,很努力的迎合市场,很努力的……去讨好歌迷——他说,我必须足够红,你才能看得到我。”
“可是,你看到我了,却不记得我了……呵,那时真觉得万念俱灰,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的……好在,好在你终于想起来了,我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少年又哭又笑的说道,语序有点混乱。鱼沫没有打扰,只是一下一下安抚性的拍着少年的背。
少年停了下来,握住鱼沫的肩膀,眼神定定的看着她:“以前我不够强大,弄丢了你。现在我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你了。所以你——”
“可是……”鱼沫打断了少年的话,“我已经有可以保护我的人在身边了啊。”
看着少年瞬间黯淡下来的眼神,鱼沫有一丝丝不忍,但是仍坚持继续道:“那个人,你也见过的。”
苦笑,他见过,他当然见过。
那个人几乎每天都能在片场见到,不说话,只是安静的看着。见到小沫有危险,便扑上去。有偷拍的狗仔或者嘴刁的娱记便挡在前。就像小沫的守护神一般的存在。
明明,明明是许氏的话事人,凌云帮的掌权者,那么多人和事等着他去管。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挤出的时间。
那个男人强大,强势,强悍,如天生的王者。仿佛站在那,就让人不自觉的想要臣服。虽然心有不甘,但是不得不承认,他比自己强太多。
“你们……在交往了?“
“不,我们分手了。”
“那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
“因为……我们一定会和好,所以在这之前,我必须洁身自好。不然,到时候他不要我了,我一定会哭死的。”
“你就那么笃定,你们还能在一起?”
“当然。这辈子,我们都只能跟对方那个在一起。失去彼此,就只能孤独终老了。”
“……”
鱼沫拍了拍少年的肩:“出去吧,在等你呢。”
站着没动,看着他的小怪物往门口走。柔和的灯光下,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就像是要飞走的精灵。他突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只要她走出这个门,他就永远的失去她了。
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
要是那天可以早点找到你,一切都会不同了吧!
这一年来辛苦的寻找,艰苦的训练,戴着厚厚的面具生活在聚光灯下……这些努力近似于竹篮打水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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