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是实情。来纽约以前,他已经和东岸的几位教授约好,今晚大家一起吃饭,同时探讨一下最新研究课题和将来合作可能。
馨颖心底颇感失望,脸上微微一笑,问:“什么时候回去?”
敬诚看着她,迟疑片刻,回答:“星期天清早的飞机。”
“明天也有约了吗?”
她要干什么?敬诚再次迟疑:“是,下午。”
“来过纽约吗?”
“来过一次。”两年前应邀来哥伦比亚大学演讲。
馨颖不再问什么,直接说:“我明天早上带你逛逛纽约吧,我有车。”纽约并非她的地盘,但也来过两次。波士顿和纽约同在东岸,又是近邻,所以她应该可以算半个地主吧?
敬诚出言婉拒:“不用麻烦了,我。。。。。。”
“不麻烦。”馨颖赶紧打断他。
敬诚沉默。
天知道,这十年来,他有多想再见她一面。
如今老天垂怜,终于让他再见到她,并且知道她已经找到幸福。
这,就够了。
他不想明天再见面。
再见,说些什么?十年前她就表明了态度,只是这些年他念念不能忘。今天见了,正好是个了结。他已经疯狂地思念她十年,不想再有十年。
馨颖看着敬诚,心悬在半空,同时忘了呼吸。
十年来,她天天盼着他的消息,盼着能再见他一面。当年,她刻苦至极,只为能与他考上同一所大学。
只是,十年前他便做了决定,她还能指望什么?再说,她下个月就要结婚。世文很好,她很幸福。今天已经见过他,并且知道他的事业如此成功,她真心为他感到骄傲。
明天再见,还有什么意义?
她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也不在乎有什么意义,她甚至不知道她要跟他说什么,她只是想和他最后在一起呆一会儿,就像他们小时候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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