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为何?」
「这么一来,剩菜就多了,他们就可以打打牙祭了嘛!」
方瑛失声大笑。「真是,原来府里上上下下早就都给你收买了嘛,害我白担心了!」
也是,他早该知道不需要担心的,虽然胆小、虽然爱哭,但香坠儿着实是个温驯乖巧的小女人,还做得一手好菜,女红更是没话讲,孝顺公婆、友爱弟妹,对下人们更是温顺和气,再挑剔的人也会被她收服。
然而最教他动心的是,她的甜蜜娇憨、她的羞怯可人,是那样的惹人怜、招人爱,有时娇嗔的一眼,有时不依的撒个娇,或是泪眼汪汪地瞅着他,或是惊惧的躲到他身后寻求庇护,他就恨不得把她收藏起来,却又不晓得该收藏在哪里。
放在掌心上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现在他才了解这句话的意思。
「人家哪有收买谁,」香坠儿不依的噘高了小嘴。「多做一点菜又不累!」
「是是是,你没有、你没有!」兴许是心情好,方瑛突然起身脱掉长袍内衫,光着膀子牵起她又往外走。「走,陪我练枪去!」
「还在下雪耶!」香坠儿娇靥飞上两朵红云,因为他裸着上身。
「那才够劲!」方瑛豪迈的道。
男人就是要不怕流鼻涕,女人才会爱。
「那我先去拿壶酒来。」要驱寒,喝酒最有效。
当香坠儿拿了酒,又拎了一件长袍回到院子里来时,方瑛已经开始练枪了。
他几乎天天都在混,但偶尔也会练练枪法,也总是要她在旁边陪他,而香坠儿也不能不承认,不懂武功的方瑛确实耍得一手好枪法。
人说枪为百兵之王,又说是百兵之贼,那是因为枪的威力强、速度快又富于变化,往往使敌手防不胜防,这三点,方瑛可说是淋漓尽致的将其发挥到极致,虚实奇正、进锐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真可谓一枪在手,所向无敌。
「他要是会武功,在战场上应是一人可抵千军万马了!」香坠儿喃喃自语道。
点拨扎刺、拦扫圈缠,如银光砾砾,寒星点点、千变万化、奇幻莫测,就连香坠儿看得都有些眼花撩乱之感,那不仅要气力,更要有应变的智慧,所以使枪者都是智勇双全的人,方瑛可说是当之无愧了。
所以她也很纳闷,听大姊说,当初方瑛苦练枪法就是为了上战场,为什么到后来,他却又不愿跟他爹走一样的路呢?
「快披上,夫君!」
雪花仍不止,方瑛却已练得满身大汗,还冒热气,像刚出笼的馒头,香坠儿看得直打哆嗦,他一停下来,她马上把长袍往他身上披。
「我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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