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几遍拳,他又去张养神曾经住的地方转了一圈。自从他走后,这还是他第一进这个屋子。但是很神奇的,没有一点灰尘。他看着屋里的摆设物件,倒都是考究,随便拿几件都可以卖出几十万块,还有不少文物古董,也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不过白蒙当然不会卖掉张养神的这些东西,这是老道士除了那一对长剑短匕之外,给白蒙最多的回忆吧。
其实真正寸步离不开的,是教的那些事情和功夫。这是一辈子的好处,白蒙永远也不会忘记。
看着同样好久没有运转的电脑,白蒙把那长剑短匕在架子上放好,放在这里,省得母亲李如看见了,又要费力气解释自己偷藏凶器的目的。
“师父,我给取名‘情短’‘恨长’,等我有一天灭了蔷薇联盟,再给他们改名字。”白蒙顿了一下,好像是觉得自己一个人灭掉个上百年的组织有点不现实,想了下改口道,“如果我灭不掉,就叫我这一身功夫传人继续,反正这剑和匕,日后也当成您门下的传家宝吧!”
他嘿嘿笑道,把东西放好出门了。出门时却看到黎灵拿着扫帚墩布进了张养神屋,他疑惑一下:“你经常打扫?”
“大概三天一次吧。”
“靠,我还以为老家伙有法力纤尘不染呢,原来是你个丫环每天打扫的!”
白蒙想起自己刚刚的一人想法,不由大呼自己白痴,却把黎灵看得一肚子问题。
第一百零三章人生最苦处
初秋万里无云,正是暖阳高悬,不再炎热却也不觉得冷的好天气。
到了沈万选定的一家咖啡厅,直接进了他们已经订好的单间。风情万种的老板娘生了一张分不出年龄的娃娃脸,身材火爆到让人流口水的同时,又有一分少女的清纯,实是那种上得了厅堂又入得厨房的优质美女。
听说白蒙是约见的是沈万,老板娘眼中闪过一抹讶色,似是惊讶白蒙的年轻和平凡。能让沈万亲自见面的人,而且还早来相等的人,不是已过少年的一方豪客,便是飞扬跋扈气焰滔天的权势子弟。
白蒙两样都不占,让和至今未娶的沈万有些说不清道不明暧昧情愫的老板娘上下打量了好一会,才款动腰肢亲自带路,把白蒙领到了一间最深处的幽静单间。
进了这单间,白蒙有一种这间咖啡厅内藏玄机的感觉。不说华贵,但是却有一种清静气。干净的素白屏风竟无一字,给人一种空旷钓雪的深远意境。转过屏风,是挑高五米的开阔房间,足有五十平,却只有一张小小圆桌,旁边置了一个三脚小书架,随意的放着几本类似《菜根谭》《世说新语》之类的旧书,其余皆留白,只对着主位处写了一幅画,写着一句话。墨笔,颜楷。
此心拖泥带水,是人生最苦处。
字古拙无锋,却力透纸背。白蒙虽不懂字,看到这字的时候,却感觉到了一种恬淡到深远,反而越来越浓,浓到极处反而只剩下无奈的一点洞明。
沈万和杨旬两个人已经在桌子边上等着。沈万穿着一件中式长衫,倒是显得他那平凡的面容有种中国古代乡绅的感觉,微微发福的身材正相配。
杨旬西装墨镜,身杆挺得笔直站在沈万背后,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威武非凡,衬得乡绅也有了种隐藏在绵羊中的恶狼味道,带着那么一股彪悍的气势。
沈万看白蒙在看墙上的字,不由笑了起来:“小静虽给了这间屋子,说随便布置,却偏写了一幅字挂在这里,要我每次来都看一看。看得久了,反而真的懂那么点味道,却更加放不开了。”
这话说得有些古怪,白蒙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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