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以来,她已经学会逛最普通的百货,也会被同事拉着一起逛街边的小店。那种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的独立店铺,琳琅满目的衣服和鞋子,有些穿在模特身上摆在小橱窗里,而更多的则是挂在显得十分拥挤的架子上。
她有许多同事擅长淘货,冲进店铺就像一头扎进乐趣无边的海洋,不到半个小时绝对出不来。起初她极不适应,可后来次数多了,居然也能从中挑出一两件喜欢的东西来。
可是穿着这些是绝对不可能和顾非宸一起外出的。
所以每一回,但凡他到学校接她参加应酬,第一件事便是临时去购置衣鞋。
偏偏他又挑剔得很,眼光极高,以前都不见他干涉她的着装,到如今却反倒事事亲为,就连挑选衣服这种小事,他似乎也很有闲心和耐心陪着她一起做,令她十分头疼。
那天去店里,店员见到她,禁不住笑客满面,美美甜甜地迎上来说:
“秦小姐,好久没看见您啦。最近我们有新款送到,正好有您的码数,要不要都拿出来让您看看?”
她兴致不高,打算随便选两件了事,可她的这副态度似乎很不能让顾非宸满意,她的选择很快就全部被他淘汰掉。
“我不记得你的眼光有这么普通。”他坐在宽大的单人沙发里,随手朝店员臂弯中点了点,“就那件,你去试一试。”
另一名店员像领到了圣旨,连忙上前来帮忙,从同事手捧着的几条裙子中拎出顾非宸钦点的那一件,将秦欢送进试衣间。
片刻之后,她出来,顾非宸扫了两眼却说:“腰线不好,换一件。”
店员立刻捧上另一条。
五分钟后,得到的是另一句评价:“这件颜色不衬你。”
如此这般折腾了三四次,才终于让坐在沙发上发号施令的某人满意。
那是一件黑色的丝质礼裙,类似旗袍款式,与之前几款比起来,显得中规中矩,甚至堪称保守,只有胸口上方缀着精致华丽的手工蕾丝,隐约露出凝脂般的肌肤。
店员替她把头发挽起来,用一很深碧色的簪子固定住,镜子里的人气质高洁淡雅,与身上的裙子倒像是天生绝配。可秦欢觉得自己真跟木偶一样,进店之后就任由摆布,所以脸色十分不好看,挑鞋子的时候,她指着一双恨天高说:“就那双。”
店员笑吟吟地取了鞋子半蹲下来,一边替她穿上一边说:“秦小姐眼光真好,这双是今年纽约时装周上的走秀款呢,前天刚刚到货,您这个号码国内也只有这一双。”
秦欢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站起来,走到顾非宸面前的时候停也不停,径直往门外去了。
结果那场无聊的酒会一直持续了三四个小时。
顾非宸作为主办方的特邀嘉宾,除了应邀上台说了两句话之外,整个晚上都与主人站在一起寒暄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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