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么下去绝对不行。
他还没大度到可以让一个登堂入室住在他家里的男人成天喝的醉醺醺再被男人送回来。
基本上,邹乐让楚晗住进自己家里并不是意外。
更不是一时的乐于助人。
严格算起来,他从搬家过来就开始注意到对方了,一开始是好奇,后来是觉得有趣,这位每天早上都在客厅里扭来扭去的邻居,无论是脸还是性格都让他觉得很有意思。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已经久远的让他忘了确切的时间。
花费在事业上太多的精力,等到现在终于算是事业有成了,却发觉以前自己所嫌弃鄙视的感情生活,依然还是存有吸引力的。
但是,找一个男性伴侣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邹乐在发觉自己的性向之后,大部分时候都是图干脆直接去酒吧或者熟人介绍的来解决情感上的一时冲动。
也若真若假的交往过几个人,但就觉得不合适。
哪怕他是个,喜欢的也是一个男人。
不是扭扭捏捏说话象被人卡着嗓子一样憋进去一半声音的娘娘腔。
他连女人都提不起兴致,换了伪娘,更难顶。
所以感情这种事,他宁缺毋滥。找不到合适的,他倒是宁可自己一个人过,起码还落得自在。
用他朋友的话说,他这种太过嚣张的人种,迟早是会遇到报应的。
有一天踢到铁板,就知道被嫌弃的滋味不好受了。
然后就在他听到这句话没有几天,就搬了家。
谁想到那句话就应验的这么快,他难得看上眼一个,竟然还是个直的。
本来想了很久要怎么搭近两个人的关系,偏偏冥冥之中,楚晗住到他家里了。这种近水楼台,如果不做点什么,实在不是邹乐的性格和为人。
楚晗家被烧了是天赐良机。
天命到了,剩下的,就是他尽人事的份儿了。
邹乐本来就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而且,有着狩猎最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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