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3 / 3)

+A -A

        姚岸紧紧捏着杯子,唇上已被她咬出了血丝,蒋拿拍了拍她的腿,问道:“后来呢?”

        姚岸看向他,慢慢说道:“后来,就是我发现了她家里面的咖啡。”姚岸将自己所知的事情徐徐道来,包括沈纶向她打探徐英,还有她发现沈纶曾在慧园美任职,“徐老师她在慧园美工作了将近三十年,从滨州到南江,也是她介绍我去慧园美工作的。沈纶说她跟徐老师很熟,可徐老师从来没有提到过他。”

        温水已渐渐变凉,姚岸再也捂不到一丝热气,她喉中再次干涩,“她知道有人在找她,可是她什么都没跟我说。”姚岸缓缓抬头,“是不是沈纶?”

        蒋拿坐回她身边,搂了搂她的肩膀,并不答话,只说:“你知道冰毒是怎么做成的吗?”

        姚岸蹙了蹙眉,蒋拿笑道:“麻黄素、红磷、盐酸,还有其他,这些东西不难得到,到处都有的买,只有麻黄素是个问题。今年九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件,对那些超过三十克的含有麻黄素的药品归类到了管制药品。”

        姚岸张了张嘴,“感冒药?”

        蒋拿笑了笑,“对,感冒药。”

        历年来,我国对含有麻黄素的药品经历过若干次的政策变动,今次尤为严厉,每家药店若要出售此类药品,都需对购买者进行身份证、购买时间、购买数量的登记,而单次购买数量,从原来的五盒,调整为了两盒。

        蒋拿蹙眉:“生产冰毒,麻黄素必不可少,想要从感冒里提炼麻黄素,成本一定是最高的,而且管理部门对每家医药生产厂商都会定期检查这类感冒药的销售量,一旦有什么变动,就能第一时间掌握毒贩的动向,最初小规模制毒的时候,他们会采取这种提炼的办法,后来渐渐改变了。”

        蒋拿捏了捏姚岸冷冰冰的小手,说道:“慧园美这家公司,对许多药物和食品提供一些技术上面的支持,如果有人在里面任职多年,一定不会缺乏人脉,也一定能够撇去感冒药这个最后面的环节,往上挖,获得真正的麻黄素!”

        姚岸怔了怔,“你是什么意思?”

        蒋拿勾唇:“我以前只知道沈纶曾经在慧园美工作过,后来我才知道,五年前,他曾经代表慧园美和梁盛华有过接触,他在找徐英,徐英也是慧园美的员工,他找徐英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蒋拿提起姚岸的手,放在嘴边吻了吻,低声道,“我一直在等着沈纶的动作,按理应该在今年年初,可是年初之后,他一点儿声息都没有,最后的一批冰毒在九月的时候通过茶叶运了出去,我现在要查的,是他的上家,还有最新的下家!”

        、64征夺战

        姚岸震惊垂眸;不可思议,“你的意思是说,徐老师为沈纶提供麻黄素?”

        蒋拿摇摇头:“我只是猜测而已,并没有实质的证据证明这一点,但沈纶确实在找她!”

        蒋拿摸出徐英的那部手机,继续说:“那个广州号码你应该也试过了;已经变成了空号,怎么会这么巧;我们大家都在广州,她就接到了广州的电话?”

        姚岸蹙了蹙眉;犹疑道:“徐老师知道我在广州,之前对方已经利用我想找到徐老师,这次会不会也可能是对方利用我在广州的这一点;特意用广州的号码打给徐老师,徐老师以为是我找她,所以才会接电话,接完一个电话后,对方还在打来,徐老师没有再接,而是直接问了我。”

        蒋拿点点头,“问你的时候她就出事了!”

        姚岸突然想到了什么,夺过手机翻看通话记录,广州号码的通话时间和徐英打电话给她的时间,中间相差了足有一个小时,她又立刻拿起自己的手机,却又突然茫然,不知道该做什么,半响她才对蒋拿说:“中间相差一个小时,会不会有什么手机追踪的功能,对方直接就追踪过去,对徐老师不利?”顿了顿,她又说,“徐老师之前打过电话给我,号码我立刻删除了,别人怎么知道徐老师的电话?还是有什么软件,可以恢复通话记录,或者像你之前那样,给我的手机植入了窃听软件?可是没道理,我不可能一点儿都没察觉。”

        蒋拿听她提及窃听软件,微微尴尬,又蹙眉说:“我们一点儿一点儿来,慢慢分析,你别急!”

        姚岸现在思绪混乱,又急又燥,蒋拿替她梳理:“定位追踪和手机窃听,没有这么容易进行,这不是拍电视剧拍电影,我们假设对方并不是依靠这两点,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第一,徐英早就已经被他们发现了,第二,他们是通过你才发现徐英的。我们不能推敲第一点,但现在能推敲第二点。”蒋拿将姚岸的手机拿到面前,说道,“这部手机曾经到过沈纶的手里,而且是在你接到徐英的第一个电话之后。”

        姚岸一愣,又听蒋拿说:“恢复通话记录,也许有技术可以做到,但前提是必须拿到你的手机,我不认为?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第一书屋;http://12w.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征夺战 第58章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