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1 / 3)

+A -A

        步走进了别墅的大门,走到顶楼,朝着大海方向的那间最大的卧室,推开门,见到了那熟悉的背影。

        她转身,带着蓝色的墨镜,身上还是依然的白裙。如果不是知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母亲的话,余乐想,他会以为这个女人是跟自己一样的同龄人。

        “我的乐乐,欢迎你回来。”女人朝着余乐张开了手臂。

        余乐蹙眉,咬了咬唇,犹豫了下,还是上前与之相拥。女人的身上有淡淡的自然体香,这味道让余乐感到安心,嘴唇轻启,叫出来的是二十年都没有叫过来的一个名词,“妈妈。”

        该想起来的,余乐都想起来了,他的妈妈是精神科的专家叫孟丽,他的爸爸是跨国企业琼斯集团的董事长中西混血的贵公子,叫苏伊士。他们的关系的发展始于医生和患者的关系,苏伊士是个有野心的企业家,做事稳沉,深谋远虑,可是却从小就有皮肤饥渴症,这也是他到中国后,就跟孟丽认识的原因。

        但是,余乐不懂,为什么妈妈会选择跟爸爸这样的人在一起,他的洁癖他的皮肤饥渴症,知道余乐懂事长大,也没有改善多少。妈妈认识的社会名流不止爸爸一个的,为什么要选择爸爸。

        苏伊士的洁癖与皮肤饥渴症甚至连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能控制。而孟丽的个性也比较地淡漠,于是余乐从四岁开始的记忆,就是自己一个人在家里跟各种高级玩具度过的。是否先天遗传,他的个性也跟他的父母一样,对周围的人很冷漠,也会主动去跟人交流,连对自己的父亲也是如此。可是,对妈妈却好像即便不说话,对方也懂的一般,所以他爱妈妈也多许多。

        五岁的时候,爸爸回老家看爷爷奶奶的专机坠毁,余乐听到爸爸死了的消息,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而在父亲的葬礼上,在伤心的奶奶要保住余乐哭泣的时候,却被他狠狠地推开了。从那次开始,妈妈发现他竟也跟爸爸一样患上了皮肤饥渴症。

        “乐乐,我希望你快乐。可是,这个病,会让你一辈子都无法体会到常人所该有的感情。”妈妈做了那个决定后,对余乐轻声解释着,就在那个晚上,他被自己的妈妈催眠了,忘记了过去,忘记了自己不喜欢被人触碰,忘记了自己是个成年了就要继承家业的少爷,忘记了自己的妈妈是爱自己的。

        以一个孤儿的身份,在一个特殊的福利院生活了几年,然后考入市里最好的中学,一直到大学。余乐如今想起,应该是妈妈给他制造的所有有利条件。可是,为什么在他跟安旭走到一块的时候,妈妈没有阻止呢?

        “只要是爱情,不论男女,我想你体味到了就好。因为,你记忆一旦恢复了,那种心理的阴影会让你无法爱上任何人。”妈妈在事后解释,让余乐很难过,可是那的确是真的。

        不过是想起小时候那么一小段的记忆,余乐发现自己的性格,喜恶,观念都变了。

        “这二十年的记忆,我唯一想留下的是‘余乐’这个名字。”余乐在真正地恢复记忆后,只说了这句。那么他以后,是叫苏余乐了吧。

        “忘了是怎么开始,也许就是对你有一种感觉,突然间发现自己已深深爱上你,真的很简单……”罗领躺在摇椅上,听着手机外音的音乐声,心情想天空那缓缓游动的几缕浮云,轻飘飘懒洋洋。

        “我说小叔,你这歌放着你小侄子都快会唱了。”堪称新时代潮妈的二嫂抱着周岁大的侄子走了过来。二嫂跟二哥一起回国主持中国这块分公司大局来的,据说是金融危机快来了,防患于未然。用着中国的市场做后援。

        “那敢情好啊,搞不好将来长大了就是个新四小天王之一啊。”罗领陶侃着,将音乐关掉了。这时,心里好像掉了什么一样。是因为没有想乐乐了吗?听着爱很简单,罗领脑子里,心里装的就只是乐乐了。

        “得,也不夸大点,四大天王行不?”二嫂眉毛一挑,她是位个性开朗的人,在罗家这样其乐融融的大家里,因为有二老适当地调节着,并没有出现电视剧里那样的豪门恩怨,大家都各司其职。

        老爹老娘安享晚年,大哥二哥奔事业,大嫂二嫂相夫教子,罗领无所事事。

        “小叔,你是突然想通了要回来享受大少爷的生活,还是怎的?想当年我还特崇拜你那么超凡脱俗呢。”二嫂将小侄子放下,由着那小娃儿巴在草地上研究小虫什么的。

        “二嫂啊,你这形容词一个比一个损啊。”罗领白眼一翻,一翻身准备装困躲过二嫂的言语攻击。

        “二嫂怎么损你了,二嫂是关心你,你看你这样整天斗志溃散的样子,看着连你哥都担心了。”二嫂估计是把掏心窝子的话都说出来了,“你要是真喜欢谁,就去追回来啊,给黎黎造个小堂弟或小堂妹出来也好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