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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小样不得不也招了!他招供,当初样碟丢失,确实是他下的套,和榔头里应外合干的。他没想到榔头没舍得扔掉包,把包送他舅舅去了。
既然说开了,我自然向他质疑从前那六百万赔款。
一直风平浪静,我和他起居就比较随意,一般第二天早上要赶通告,我们就住他家。反之,就住我家。那晚,我在他家住。
飞耀的卧室附带衣帽间,和他办公室情况一样,暗藏保险箱。但是,我很兴奋地发觉,再精明的人也有百密一疏。至少,在保险箱设在衣帽间里不太高明。
我真不是有心偷窥保险箱密码的,当时,我已经背过身,主动回避了,但明晃晃的镜子里,他的举动一清二楚。
那晚,飞耀从保险箱里拿了他和公司的经纪合约给我看。
知道他和瑞宇的经纪约肯定特殊,但没想到有那么特殊。从合约条款来看,飞耀和瑞宇的关系近似挂靠,自由度相当高。
“飞耀”整个部门的日常运转所开销,几乎都由凌飞耀个人承担。专辑制作成本开始确实是公司承担,一旦提前泄露,就全部转嫁给凌飞耀。
但同时,就如飞耀从前对我说的——条款有赔也有赚,风险责任高的同时,权益相应也高,还是很合理的。
一方面,飞耀付给瑞宇的佣金比例相比一般艺人要低很多,尤其全新艺人来说,低到不可思议。非唱片收入一九开,公司一,飞耀九。
唱片收入,正常是八二开,公司八,飞耀二。但成本转嫁后,收入划分也对扭,公司二,飞耀八。而且,唱片版权还收到凌飞耀的名下。
另外,飞耀有工作接洽自主权,他有权挑选工作的同时,瑞宇还不得否决或阻扰他决定接下的工作。怪不得,他老豆声称封杀,仅仅是封杀宣传,没阻止他继续捞钱。
这合约表面看来,瑞宇稳赚不赔,风险极低;而飞耀自负盈亏,风险不小。实际上,凌飞耀这厮便宜占大了。他小样这几年,哪年没个二、三亿收入,“飞耀”所有开销,一年最多也就花他千万,才占他个人总收益的一成都不到。
就我所知,业内最大牌的明星,正常起码分经纪公司二成以上佣金。
这种自负盈亏的不平等条约,一般新人可能没勇气签,但落在妖孽身上,是求之不得的美事。
凌飞耀是什么样的人?他是凭那副祸水样也能下金蛋的妖孽啊!
从飞耀的经纪约上,我算看出来了,这是骨肉连心才会造就的特殊合约。
不过,凌飞耀这厮的心真是墨墨黑。耍了自负盈亏的花招还嫌不够,又自导自演一出“陷害忠良”的苦肉计,把所有能占的便宜全占尽了。
他这一出,最可恶之处是,差点把我套里面害惨了!虽然某妖孽机关算尽太聪明,却作茧自缚反套牢,不过,先前也把我骗惨了!恨啊!我恨!
不过坏蛋很识相,那晚的认罪态度非常好,认掐认捏,还主动坦白,有问必答。
他承认,因为想钻合约的空子,新专辑样碟丢失泄露到之后炒作,这一系列事情都是他精心策划,早早预谋的。又辩解,当初整我入套,没想害我如何,只是借机卖个人情,让我这棋子或进或退好使唤些。
哼,或进或退好使唤!不就是受他挟持,任他摆布。让我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他发誓,他对我干过的所有坏事,动过的恶念,统统都已经败露,再没隐而未报的地方。而且,“美人计”这种很没技术含量的花招,他一朝出手,万年套牢。从今以后,再不敢对任何人用上了。
另外,手上这份经纪合约期长五年,从飞耀毕业后开始,目前已经四年半过去,再有半年,合约就到期了。
飞耀说,接下来他不再和瑞宇续签合约,打算自己注册一家经纪公司,附属在旗下。之后,他会将自己的经纪约签给新公司,彻底的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且,这么做可以充实业绩,扩大的影响力,助推的上市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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