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那我也会最喜欢你。
就这样,周泽楷在懵懵懂懂间为自己选定了一个太阳,不顾一切地挥舞着蜡做的翅膀想要接近那些炙热而充满诱惑力的光明,但他不是伊卡洛斯,他连为了他的太阳浑身浴火,坠入深渊的机会也没有——他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眼睁睁地看着他心爱的太阳弃他而去。
求不得,留不住。
甚至连最后一点滚烫的余烬也无处可寻。
几个月的相依相伴就像一个美好到不切实际的童话故事,叶修的嘴唇,叶修的手指,甜蜜的热可可,许诺的游乐园,握着他的手敲击出的一段段旋律,逆着暖融融的秋光向他微笑的眼睛,这些细细地交织成周泽楷人生中最最鲜明而色调丰富的一段记忆。
然而这一切依然只是依托着悬崖边缘铸就的玻璃城堡,精美,同时也脆弱得不堪一击。
叶修没来的第一天,周泽楷拒绝吃饭。从来都异常乖巧的他第一次恼怒地掀翻了桌子,属于叶修的筷子孤零零地与饭菜一同散落在光洁的大理石瓷砖上,几乎像是一幅糟糕透顶的涂鸦。
叶修没来的第二天,周泽楷砸了一个古董花瓶。那是他母亲最喜欢的收藏品,却被他用叶修最常坐的那把椅子砸得稀碎,连着散了架的椅子一块儿沦为了一地连修补价值都没有的残渣。
叶修没来的第三天,周泽楷推倒了书房里所有的书柜。那些装帧精美的原文书籍像垃圾一样七零八落地堆在地板上,而他面无表情地坐在中间,将叶修曾为他念过的那几本挑出来,一页一页撕成漫天惨白纷飞的雪。
到了第四天,周泽楷终于什么也没有做。
他捧着那一只永远也不会再次被注满热可可的玻璃杯,一个人安静地坐在窗台边,等待着下一个太阳升起的崭新黎明。
——只是不会再有叶修。
他被叶修拽出了那只巨大的玻璃鱼缸,但又被孤零零地抛弃在原地,面对这个陌生又让他无所适从的世界。
无论他的父母如何劝慰他纵容他或者以其他的方式补偿他,都只是让周泽楷越发清晰且绝望地确认一个结论,叶修不会回来了。
当有一天,有一个黑头发,皮肤同样很白,五官更年轻更漂亮的男人叫着他小周,推开书房的门为他端上一杯醇香浓郁的热可可时,周泽楷狠狠挥开对方的手,直接摔碎了那只他最喜欢的玻璃杯。
他需要的从来不是一个外表相似的替代品。
他只要他的叶修。
周泽楷蹲下身,从那堆玻璃残骸中捡出一块指甲盖大的碎片,小心攥在手里,那些锐利的棱角将他细嫩的掌心割出无数细碎的血口,温热的血液缓慢地渗出,并不太疼,反而让他突然想起了叶修曾经与他的某段对话。
「小周长得这么好看,又这么有音乐天赋,长大以后不如去做歌手吧?一定会有很多很多人喜欢你的。」
「叶修…也会喜欢吗?」
「当然啦,小周的每一首歌,我一定都会去听的。」
如果有一天,我如你所愿,站到那个最耀眼夺目的舞台之上,你会看到我,然后再一次回到我身边吗?
周泽楷捏起那块被染成浅粉色的玻璃,放在眼前,透过玻璃望出去的世界,也是一片诡异暧昧的红,有着某种奇特而明媚的温暖感。
你会的。
周泽楷终于轻轻地再一次勾起了嘴角。他已经找到了他的答案。
叶修,一定要等着我呀。
「周泽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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