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吃泡面。”
“衣服不帮你洗了。”
“送楼下洗衣房。”
青年深吸一口气,松开手冲着对方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微笑:“好的,你可以走了,以后点名别找我代签。”
“别啊。”男人步子一僵,立马转头又主动扯着青年的袖口,连声殷勤道,“阿秋,我刚刚发现其实助人为乐比打游戏有意思多了,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咱们快走吧。”
张新杰愣是看着他上一秒还一脸宁死不屈的烈士形象,下一秒就已经毫无底线地狗腿到底了,前后的态度转换得没有一丁点犹豫。
青年见状才从鼻腔哼出一声嗤笑,狠狠揉了把对方头顶,道,“算你识相。”
“喂喂,你别瞎摸我脑袋!”男人嘴上抗议着,但张新杰总觉得他也不是真的为对方的行为感到冒犯。
“好啦,该回去了。”青年熟稔地揽过男人的肩,临走前朝一旁的张新杰做了个抱歉的手势,笑意友善亲和。
“这家伙我先带走啦,医学系的报道点前边直走五百米右拐第二栋大楼,张学弟现在过去还赶得及哦。”
“我去你俩认识啊?你怎么知道他是医学系的?”
“唔…这就是我为什么是你班长啊,叶修同学。”
“靠,你又吊我胃口……”
张新杰目送着他俩嬉闹着走远,下意识低头瞥了眼腕表,才惊觉自己已经耽误了接近三分钟,他明明当时就可以转身离开,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停下来看了他们这么久呢,连张新杰自己都无法得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羡慕吗?
似乎也不是,他超出同龄人的早慧注定他不得不习惯于孤独,相对于复杂的人情世故,他更喜欢一个人默默研究那些安静而内涵奥妙的事物。
尤其是标本,张新杰自从幼时第一次在家中见到父亲收藏的骨骼标本之后,就为那种如玉一般冷冽而柔润的苍白深深惊艳。被福尔马林浸泡过的骨骼褪尽了腐朽累赘的皮肉,躺在红丝绒锦盒里像是远古的某种化石,剥离出一点历尽沧桑的岁月感,很难去想象它原本曾生而为人时的模样。
但张新杰却很喜欢,福尔马林像是童话故事中女巫的魔药,被它所浸透的东西将不会再畏惧时光的侵蚀,永远定格成最初最本真的样子,死亡不再是终结,而只是走出了时间。
张新杰拖着行李箱往报道点徐徐而去,脑海中却不知为何回忆起那个男人之前递烟给他的手——修长,白皙,手掌看起来薄而柔软,五指纤细但骨骼明晰,的确是难得一见的漂亮。
也许……很适合作为标本来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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