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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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千彤倒有些过意不去,觉得自己挡了林飞扬的情路了。

        二十五个小时之后,也就是第二天晚上八点多钟,火车终于抵达终点站——广州火车站!

        两人先到医院附近的小区——越秀小区看看,这小区里面治安好,环境绿化好,又安静,唯一让人感到不满意的是小区里养宠物狗的人特别多,草地上、小路上,到处是各种狗狗的便便!

        南宸熠相信了汤姆的话,点点头,把车开走了。

        林飞扬做的饭菜,即使自诩为大厨师的沐千彤也甘拜下风,每次总会对凶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

        沐千彤到广州后不久,就接到了沐千山的来电。他和南宸月去了北方的一座小城,与市相隔十万八千里。他们在那里开了外小超市,生意还不错,足够他们过日子。

        这名字,人如其名!

        买回家具后,把房子通风透气一个星期,沐千彤就正式搬进新家了。

        只要学校不追究,只要顺利毕业拿到毕业证,其实什么都不是问题。

        沐千彤感到很欣慰,她希望哥哥和南宸月好好的。虽然南宸熠对她沐千彤做了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的事,不过一事归一事,沐千彤是个明事理的人。她对南宸月有着一如既往的友情。

        一个疑问在脑海里升起,这么晚了,她应该在酒店休息才对,怎么大半夜的还在路上晃荡?

        他无意间看了一眼白色跑车的车牌号,心中有些诧异,这车子不是诗儿的么?

        白色跑车里,坐着的正是于采诗,只不过,驾驶员并不是她,而是一个粗粗壮壮,牛高马大,二十七八岁的黑人。

        沐千彤看着他那张沉静绝美的脸,继续开玩笑“学长,你太温柔了,要我说啊,你要找个假小子一样的女友才能跟你互补。这叫以刚克柔。”

        林飞扬只是淡淡一笑,不作回应。

        林飞扬几乎每天都会过来蹭饭,不过,绝大多数时候是他亲自下厨,他说,沐千彤可是重点保护对象,不能劳累,更不能有任何闪失。

        只是其他小区同样狗多多,狗粪也多,又脏又乱。相比较之后,越秀小区算是好了。

        “噢,对,我差点忘了!”

        沐千彤认为,如果买新房的话,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何日才拿到房子,就算新房钥匙拿到了,装修也是个大问题。她肚子里的宝宝可等不了那么久。最重要的是,新装修的房子会挥发有毒气体,人长时间住在里面,人体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都会受到严重的伤害,为了宝宝。不能冒这个险!

        当年,这个bb对他发起爱的追求,甚至有一次在他的面前脱了衣服,直接往他身上扑,结果这一幕让于采诗撞见了。伤心欲绝的她跑到了国外。

        不过,只要一想到于采诗那张惹人怜爱的小脸以及她柔柔软软的话语,心情顿时好转。

        叫汤姆的黑人扫了一眼后视镜,镇定的说,“把你的面具带上……”

        林飞扬建议,“小彤,不如把房子买下来吧,只有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有归属感。”

        林飞扬怔了一下,依然没有说话,只是斯斯文文的夹菜,斯斯文文的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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