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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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吃。”

        “妞妞吃。”

        “……”

        “妞妞吃,吃了才能快快长大,长得漂漂亮亮的,才能帮爸爸挣钱钱。”

        “……”

        两人推过来推过去的,高歌刘桂花也不劝说谁,只是在边上看着笑,这场面太温馨了,最终妞妞没经得住洛辉言语的忽悠,把鸡腿留在了碗里,

        “那小辉叔叔你吃田螺肉,这是爷爷在塘里摸的,可好吃了。”妞妞给洛辉夹了几颗田螺肉。

        “好,叔叔吃田螺肉。”这田螺肉可以说算得上是野味啊,甚至还被人们美誉为盘中黑珍珠,洛辉可吃得少。

        这田螺肉是爆炒的,佐菜放得很全,辣椒啊,葱啊,子姜啊,最重要的还是紫苏。在乡村里炒田螺要是不放紫苏,还真没了那个味道。

        刘桂花这碗爆炒田螺肉的做法很乡村很地道,当然很好吃了。田螺因为是正宗野生的,其肉质丰腴细腻,鲜美而爽口,吃起来辣乎乎的,让洛辉心下大呼痛快。

        洛辉虽然并不是刘大胖那种吃货,但不是吃货并不代表不会吃,其实洛辉的口味还是蛮挑的,而口味挑的人,厨艺基本上都有两把涮子。洛辉的涮子不止两把,有三四把呢。吃着这田螺肉,洛辉就想起那个炒嗦螺来了,这才是田螺最过瘾的吃法啊。

        第十一章要长住了

        小菜吃着,小酒喝着。

        高歌自酿的烧刀子的味道虽然算不得上乘,但也相当不错了,毕竟他没有也不会搞一些特殊的加工手段。不过洛辉对这酒的味道还挺合意的,因为喝起这酒来,洛辉感觉自己的心境与喝那些所谓的名牌酒时的心境完全不一样。一口酒抿下去,似乎唇齿间都满是浓郁清新的乡土气息。

        有个当官的老子,又有个重量级的吃货死党,洛辉的酒量还是不错的,跟高老头推杯换盏间,不知不觉就是三大杯下腹了,将近一斤的份量啊。这让高老头不由得对洛辉刮目相看,小伙子挺豪气的啊。

        乡里汉子好酒,对酒量好的人亦是佩服。当然,前提是这人得对自己的脾性,要是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商,有多远滚多远去。

        吃着小菜喝着小酒聊着小天儿,这顿饭的时间就拖得有点长了,酒足饭饱后,高歌对洛辉道,“小辉啊,以后你一天三餐,就在这里吃饭啊……粗茶淡饭的,还请你不要嫌弃。”

        “看老伯你说的,什么嫌弃不嫌弃的……其实老伯我正想跟你说这个事情,以后我的一日三餐,我自己来解决就是了。”吃饭这事情洛辉其实早在来之前就划算好了。

        第一洛辉不喜欢老是麻烦别人,而且要是自己真的一日三餐在高老头家里蹭吃,高老头也挺难做的。不弄几个好菜吗,他会觉得对不住自己;要是弄上几个好菜吗,就他这家境哪里扛得住开支?

        还有第二点,就是洛辉想利用这段时间把厨艺好好地提升一下。

        “让你自己解决去?这不成不成,这哪里能成吗!”高歌连连摆手,老头确实是一番诚意,同时高老头这人挺实诚纯朴的,他对洛辉的感激之情绝非虚意,他觉得每餐弄几个好菜抱达恩情,开支大些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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