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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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好吧。”那女孩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她说了一个路名。那是市中心的一条路。“就到那个路口的‘千杯不醉’茶社。”

        丁逸常去这家茶社。这茶社在这个城市里很是有名,生意做得很不错,他和方然常去那里喝茶。

        看样子她约了人。丁逸想,这么急,是不是赶着去见男朋友呢?不过就算是去见男朋友这也很正常。如果这样漂亮的女孩居然都没人追,那才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所以,她十有八九,已经是名花有主了。

        上天不会这么照顾你,让你遇到的一见倾心的对象,恰好也是单身一人。知足吧,他自己这样安慰自己,你已经有了女朋友,她叫方然,她很爱你,你也很喜欢她,这就足够了。

        丁逸在自我催眠着——丁逸,你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你随便起来不是……哦不,你根本从来就不会随便,你已经有了女朋友,你很爱她,很爱她,很爱她——她——她——。

        不要再想三想四了。

        虽然这样想,但丁逸的心里还是不由得泛出一些酸溜溜的味道。这女孩这么急迫地去赴这个约会,看来这约会的对象对她而言,必然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

        极有可能是她的男朋友。

        他失去了说话的动力,只是默默地开着车,有一会儿,车里显得有些安静。

        女孩的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号码,按下了接通键。

        “喂,是我。对,我已经在路上了。大概再有十几分钟就能到了。”女孩这么说着。“嗯,你稍微等一会啊,马上就能到。”

        “这么急啊?不行我起飞吧。”丁逸酸溜溜地开了一个玩笑,但他自己也知道,这个玩笑并不好笑。他觉得今天自己显得很傻,但他还是理直气壮地在心里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传说中的雷锋同志都很憨厚,一般都不太会说话,所以,说错几句话,那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那女孩并没有说“你这句话真傻哦”,她还是很给面子地笑了一声:“呵呵,那你飞吧。”

        她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丁逸对她的好感,至少让他觉得这个女孩很善解人意。

        “你家住在那个小区里面吗?才打完篮球啊?出去有事吗?”那女孩一口气问了他三个问题。

        丁逸把自己的情况跟她简单说了一遍。他大学四年级了,就在本市的“东南西北中”大学读书,现在学校的课已经上完了,正在忙着找工作,正好没事,所以到这小区里来打打球。

        女孩看了他一眼,笑了:“你还没有工作?呵呵,但是你这这车子不赖啊,是传说中的宝驴牌哎,还没工作就有钱买这种车了?你父母给你买的吧?原来是富家子弟啊。”

        前面已经说过,丁逸的跑车很拉风,这车开在路上,轻易就会吸引大片众人关注的目光,帅哥、靓车,套句俗话,也算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等一下,吐一下先。

        作者大人为自己写下的如此庸俗的语句深深自责并在持续呕吐中。

        吐完收工,继续深情地讲故事。

        听了这女孩这么说,丁逸的神色突然间变得黯淡了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天阴了。所以也不知道他此时的神色黯淡,是天色灰暗造成的呢,还是因为他心情不好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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