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然在他身后高声哭喊着叫着他,丁逸也充耳不闻。
围观的人看着他踉踉跄跄地冲了过来,一阵骚动,自动地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丁逸看到那些殴打他的那群人停了下来,回头向他走来。
“是不是打你打得不够狠?”为首的那个人看着他,甚至还笑了一下。“欠揍是不是?”他捏紧了拳头,走了过来。事后,丁逸才知道,这个人,名叫小安。
以丁逸目前连走路都走不稳了的这种状态,小安相信,自己只需一拳就能将他击倒在地。这一次不把他打得躺在地上话都说不出来,以后就不要在外面混了。
凭他的经验,这个叫丁逸的人被在地,以他受伤的程度来看,应该没有能力再站起来了,没想到他却能追了上来,虽然脚步不稳,但却还能站得住没有倒下,确实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接到的指示是狠狠地把这人暴打一顿,至少要打得他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几个星期,但却不能造成太严重的伤害。并且要在他女朋友面前让她知道,这个丁逸被打的原因是因为他勾引别人的女友。
这个要求技术含量太高,一是不能给他造成非常严重的身体伤害,二是要在他女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才能采取行动,很不符合小安一贯快刀斩乱麻的做事风格。
以小安平时的脾气,找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在目标未能察觉之前,一砖头砸在他的脑袋上,把被害人敲倒在地,再施以拳脚,把被害人打得终生生活不能自理那也不是难事。
或者直接几刀把他砍翻在地,在他身上留下几个终身无法消除的记号,然后快撤快退,那多轻松写意。
不像今天这种要求,又要把人海扁一顿,又不能造成太严重的伤害,还要让他得到教训,以后不敢再来找别人女友,并且要在他丁逸女友面前做这一切,让他彻底面子扫地,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接到这要求时,他对张健这客户很是鄙视。鸟人自己女友给这人上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损害,又想报仇,又不想把事情搞大到无法收拾,这种怕事的态度,简直就不是男人。
要这事发生在我身上,不把他砍死老子就不是男人。被这人戴了绿帽,找人打他,还怕把人给打坏了自己担责任,这都是什么人啊。
极其强烈地鄙视。鄙视。小安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也知道,表现正在鄙视,是在“鄙视”这个词的背后,加上“”这三个字母。
但他却也不能自作主张帮人把丁逸打成残废。客户就是上帝,这在黑社会虽然不是一个定律,但满足了客户要求总比未满足客户要求要好。再说即使以后因为这事犯事了,把人打得越轻,受到的惩罚也越小。
但因为要求复杂,所以操作起来就有些难度。丁逸身体高大强壮,要和他交手,如果不出狠手先把他制住的话,他还击起来,自己还不一定是他对手。
要出狠手,一般就是用硬物直接敲击对方要害部位,通常来说,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硬物敲击到头部后,只需一下,对手就会躺倒,剩下的,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但这样却控制不了后果。小安也听说过,以前发生的某起敲头抢劫案,作案人目的只是谋财,但后果却造成被害人死亡,没抢到多少钱,却让自己吃了枪子儿,得不偿失。这个故事说明,用硬物敲打对方的头部的行为,危险性太大。
最有可能完成客户委托的情况是,让丁逸老老实实地站在那儿,他暴打他一顿,打他个外伤较重,头破血流,肋骨断上个几根,那就了。
但丁逸也不是木头人,岂有被他痛打而不还手的道理?难不成他小安还要跟丁逸说上一句,兄弟,你配合一下,先站着别动,让我来打你一顿先?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但只要他丁逸一还手,谁胜谁败还是个未知数。自己胜了倒也好说,以丁逸的身形来看,即使小安团伙赢了丁逸,估计他小安们自己最后也是伤痕累累,但还算完成了客户委托,如果万一自己败了,那面子可就丢大了去了,江湖上传出去,说他小安受人委托帮人扁人,没扁成功,反而被目标扁得鼻青脸肿,四处奔逃,那他只好找块豆腐撞死,找根面条吊死,找碗稀饭淹死算了。
难就难在不能一招制敌的情况下,让他躺倒在地任由自己海扁。
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人海战术,多来几个人,人多力量大。只要两个人一左一右抓住他的手,剩下的人就可以任意施为了。虽然找两个人抓住他的手再对他进行殴打,有违江湖道义,但江湖道义值几个钱?
“再说俺也不是江湖儿女。”小安嬉皮笑脸地对着众位读者说,“所以俺不用遵守江湖道义。”他在联络自己的手下布置任务时,已经给各位手下做了明确的分工:“阿大、阿二,到时候我跟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笑,注意,是左边脸笑而右边脸不笑,就是传说中的皮笑肉不笑,你们收到这个信号以后,就马上冲上去,抓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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