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分为鼓舞士气组、后勤组、联络组、调查组、写报告组共五个小组,因本次委托的保密性要求,本次行动不另行安排整理档案组人员,本档案由所长本人在写完报告后自行整理归档。
各小组人员安排:
鼓舞士气小组:侯小丽
后勤小组:看门胡老头
联络小组:侯小丽兼任
调查小组:司徒兵(组长)、王叉叉、李叉叉、张叉叉、姬毛信写报告小组:刘勇各小组职责分工:
鼓舞士气小组:
主要负责鼓舞士气工作,避免士气低落而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等情况的出现;后勤小组:负责调查小组的后勤服务工作,比如打盒饭,擦皮鞋,梳头,按摩,电话卡充值,打飞机等一切解除调查人员后顾之忧的服务,使调查人员能够不受干扰心无旁骛地进行调查工作;联络小组:负责各小组之间的联络工作。
调查小组:
在陷害初步阶段,对丁逸及与之联系紧密人士进行跟踪,对丁逸的情况先进行初步了解,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一步的筹划。
写报告小组:除负责撰写报告外,为保密起见,还负责整理本次委托所形成的档案。
本计划为初步计划,此后将根据对丁逸跟踪情况的分析,对此初步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形成调整后的陷害计划。
丁逸看完这份初步陷害计划,心里产生了以下的感想:1、从这份计划来看,之前姬毛信所说的情况和这份计划的安排几乎一模一样,这说明姬毛信卖给他丁逸的资料基本是真实可靠的。
2、从刘勇的计划可以看出,刘勇并没有操纵司法的实力,所以他没有采用买通或胁迫法官陷害丁逸这一方案,对他来说,这一方案是不可行的。
3、谢薇并不是刚开始就被纳入到这一计划里来的。刚开始时,刘勇只是有了一个陷害丁逸的思路,即根据丁逸的性格弱点引诱丁逸自行犯罪。在制订计划之初,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行动方案,在这份最初制订的计划书中,并没有谢薇的名字,但谢薇却是实现陷害丁逸计划的一个关键,没有谢薇,也不存在张健吃醋的情况,更不会有张健指使小安对丁逸进行殴打的情节发生。这说明,谢薇是后来随着刘勇调查工作的深化,才逐渐纳入到这一计划里来的。这也和姬毛信的证词基本吻合。
根据姬毛信的提供的证词,谢薇是在刘勇调查另一委托时,意外发现的。
谢薇进入到这一计划里,完全是误打误撞的结果。
由于刘勇发现了她的偷情事件,并拍到了照片,于是想以这些照片为证据,迫使她被他刘勇“嘿嘿”了。但没想到谢薇坚决不从,刘勇也无法可想,于是退而求其次,安排谢薇勾引丁逸,并设法通知了张健,使张健妒火中烧,才有了张健安排小安暴打丁逸,丁逸自卫还击,将小安捅成重伤,丁逸入狱三年的事实。
不过这一计划,竟然如此完美地得以实施,几乎是按刘勇的设想进行的,毫无差别,可以看出刘勇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最终如何做到的,这从这份陷害计划还暂时看不到答案,于是丁逸继续翻看着这本档案。
后面就是陷害工作底稿了,都是按时间排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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