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漫不经心一般,回着:“似乎每个人都怀疑,不是林夏难道还可能是林初?不会有这样的可能,她可是一线红人,这般偷鸡摸狗的行径也就我做得来。”
虽然林初说不上磊落,骨子里怎样,林夏不说,不过这表面功夫做的很足,林初入演艺圈三年,居然没有半点负面绯闻,永远端着一副不食人间烟火、不着地气的感觉。这点林夏也着实佩服,比不得林初,林夏自认为是小人。
蓝爷笑,坐在首位上,放下杯子:“偷鸡摸狗?菱江电台的主播用词确实独到。”眸子一沉,“江在铖的品味更是独到。”
不知道是不是林夏的错觉,林夏觉得这蓝爷提到江在铖三个字的时候,似乎带了渗骨的阴寒,就像……恨之入骨。
是错觉吧,最好是错觉,林夏可赌不起,这江在铖还真是危险啊,天也无处不树敌啊,林夏又大意不得,便试探着问:“你认识江在铖?”
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握着酒杯,蓝爷嘴角微斜,几分阴策深意:“我们交情可不止如此。”眸光似深潭,睃着林夏,“江在铖让你来的?”
诶!果然侥幸不得,看蓝爷这般阴狠的语气,与江在铖的仇似乎还不小,林夏大叹:倒霉啊,江在铖那厮怎么处处留仇啊。
林夏无奈,倒也平静:“既然你这样问,看来你们是敌非友。托了江在铖的福,你应该不会轻易放过我的。”
本来带着侥幸心理,最多被为难一番,现在看来出去都成了问题,真是托了某人的福。
那蓝爷从鼻腔里闷出一句似赞非赞:“胆子倒不小。”
不是胆子大,是不得已而为之……
林夏不可置否:“既然我敢来,这些我也都料到了,而且我被带到这了,想要全身而退是没有可能了,垂死挣扎我也做不来。”
言下之意: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蓝爷半眯着眼打量林夏,这个女人不仅胆子大,而且处变不惊,比起他手里那些见惯了血腥的手下都不弱下一分,江在铖的女人果然小觑不得。
江在铖,没有弱点是吗?那便试试……
蓝爷拿起杯子,并没有喝,看着林夏:“你很识时务,是个聪明人。”放下杯子,嗓音沉淀着厚沉的干练,“我也不转弯,东西在哪?自己拿出来,我不想对女人动手。”
不想对女人动手,可不是不会对女人动手啊……一字之差可差着十万八千里呢,果然是老江湖,赤果果的威胁。这蓝爷淌了那么多年的血雨腥风,林夏倒也没期待他会懂什么怜香惜玉。
所以,算了,不挣扎了,识时务者为俊杰。诶!微微叹了口气,林夏解下左耳上的耳坠,乖乖呈上,侧身换了个角度,长发后的右耳上有点点闪光,若隐若现。
将耳坠交给一个男人,林夏看了一眼,又一眼,惋惜道:“可惜了,这可是铁证如山啊,要是登出来了,就算是蓝爷也又得麻烦了。”半明半暗的的光下,她无意地拂了拂右耳,嘴角绽开的邪肆笑意隐而不见:幸好,有二手准备,林志诚,看吧,天要亡你。
江在铖说得很对,论起狡诈,林夏绝对堪称最。
那个男人拿着耳坠,用仪器反复测试了好几遍,仪器上闪着红光,应该是台长大人说得精密测试仪。林夏微微转过去,避开仪器,这细微的动作没有引起注意。
男人抬头,对着蓝爷恭敬地说:“就是这个,没问题蓝爷。”
不着痕迹地,林夏吁了一口气:还好,过关了,应该不会再被找出吧……
蓝爷目光如炬:“你有什么目的?”一个主播,如此冒险,不为钱,就为利,再者阴谋,而她不缺前两者,唯有后者。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第一书屋;http://12w.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