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勇气走过,若有宽容回首,我终究会承认:生命里最好的日子,是从遇见你开始。
——此刻,我便有这样的坦然。
2、引。。。
午夜。纽约。
浓重的夜色和钻石般璀璨的灯光,仿佛给这个城市度上了层浮华的金粉。
酒吧外开始排上了长长的队伍,里面音乐响彻屋顶,人们舞动的剪影几乎使空气燃烧沸腾。
这样的景象,是郑洛莱已经熟悉到血液里的。
两年前从北京来到美国读书以后,便在寂寞和无聊中夜夜笙歌。
和那些勤奋的学子不同,他有强势的家庭,他可以轻易拿到绿卡,他开着跑车住着别墅,他能在这人间天堂消费任何光彩夺目的奢侈品。所以他不为唾手可得的任何事情奋斗。
这是好生活。这也是烂生活。
此时此刻,郑洛莱就倚靠吧台眯着他慵懒的漆黑双眸,漫不经心的在人群中巡视。
自小便白皙的脸庞在十九岁这样的年龄中显出了微微的成熟,被暧昧的灯光一衬,像是从画册中走出的吸血鬼,看起来美好又危险。
很快,他便找到了今晚的目标。
一位刚刚款款走进来的,身材修长的混血少年。
郑洛莱拿起酒杯仰头喝了口,而后便动作优雅的晃到他面前,露出含义明显的笑容。
这少年看起来年纪很小,却有张天使一样的面庞,深蓝的眼眸宛如宝石般明亮。
只是他的眼神很少见,没欲望、没好奇、没防备,只是淡淡的瞥过周身的一切,而后向郑洛莱说出吐字标准的中文:“我对男人没兴趣。”
如果在北京一个刚刚上中学的孩子大模大样的这样讲话,也许会很好笑。
可这是纽约。
郑洛莱借着吵杂的环境低头在他耳边问:“那为什么来这里?”
少年又漫不经心的瞅了他一眼,忽然又改变态度:“有空吗,跟我走。”
郑洛莱当然不怕任何意外,他笑了笑便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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