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解放与爱军的初次见面,原本是隔山隔水的两个小人儿,从这一刻起,生命线开始了长长久久的交错与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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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区大院的后头,是一条很窄的胡同,原名叫羊肠胡同,可是老百姓都管它叫三味胡同。
胡同最外面是一个给猪头褪毛的小店,迎门一口大大的乌黑的灶台,巨大的铁锅里烧着滚烫的马路油。
黑乎乎的猪头放进去,拎出来就变了漆黑,稍冷却一下,撕开半凝的马路油,猪头上的那层黑色细毛也掉了,露出白生生的皮肉来,那味儿不用说是刺鼻难闻之极的。往里一点儿,有个公厕,再往里就是爱军他妈所在的街道酱油厂。空气里又带上了浓重的咸湿的味道。
三味胡同就这样叫开了。
胡同窄却极细长,极深,直往里去,才是住家。
解放沿着三味胡同飞也似地跑,跑到一个大杂院儿门前,双手窝成喇叭状对着里面喊:“蒋爱军,出来玩儿,蒋爱军,出来玩儿!”
“哎!”里面马上就有了应声,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之后,爱军跑了出来。
解放的记忆里,小小的爱军,总是穿着大得惊人的衣裳裤褂,明显是大人的,薄如纱布的衣服,袖子齐齐整整地卷上去,被细心地缝好了,裤腿也是一样,但腰身却是没有改过的,这使得爱军看起来就象一个布袋小木偶。
爱军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在脑后却留了一小撮细软的长发,那是胎毛。
解放听自己的奶奶说过,家里精贵的小孩子才会留这种胎发。
可不是,爱军是家里唯一的孩子。
“解放,解放。”爱军亲热地叫着。
连爱军的妈妈都奇怪,自己儿子打小儿跟同年龄的孩子就不亲近,即便是亲戚家的孩子,也说不上两句话就跑到一边儿自己玩儿去了,怎么就跟这个也不过见了几次面的虎头虎脑的小子儿投缘成这样。
解放捏捏爱军脑后的细发,说:“我带你去看妖怪精跳舞。”
爱军吃惊地吊起眉毛。
他的眼睛在靠近鼻翼的那一头是圆圆的,到了眼角处却又细长起来,斜斜地挑上去,活象两只小蝌蚪,有趣极了。
解放伸出两手的食指,按住自己的眼角,往上一提,学着爱军惊讶的样子疯笑起来。
笑完了说:“不骗你。真的有得看。来。”说着,拉了爱军的手往胡同口跑去。
爱军的衣裳大,脚上的鞋也大,扑踏扑踏地跑不快。
解放索性停下来,扒拉掉他的鞋子,回手又扒掉自己的鞋袜,反正是夏天,光着脚踩在地上怪凉快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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