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请你照看好病房里的病人。”沈凌星点了点头,嘱咐道。
“院长放心,我会做好本分工作。”
陈家父子有专业的看护照看着,小语也放心跟着沈凌星离开。
沈凌星开的劳斯莱斯不同于顾墨笙那辆、奢华的迈巴赫,同样是名车,沈凌星的劳斯莱斯是低调的奢华,但却也贵气逼人,如沈凌星其人。
什么样的男人配什么样的车子,就如女人要穿符合各自气质的衣服才能彰显出自身的魅力与眼光一样,男人选车子的品味,同样也彰显他们的眼光或好或坏。
小语虽对名车没什么研究,但是欣赏事物的眼光还是有的,所以她很赞赏他们选车子的品味。
“是不是开错方向了?”小语坐在舒适的劳斯莱斯里,见沈凌星在十字路口朝左拐进国道,忙出声提醒。
先前,顾墨笙说顺路才接她上班,所以小语认为沈凌星应该朝城中村方向开,要朝右拐才对。
“嫂子没去过大哥的住处?”
“没有。”小语边摇头,边回答。
沈凌星不免有些不解,她没去过,怎么就认为他开错方向了。
接受到沈凌星疑惑的眼神儿,小语柳眉微拧,也纳闷了,难道顾墨笙家跟她住的地方不同一个方向?
“大哥住在中山路的世纪豪庭。”沈凌星察觉到小语似乎误解了什么,于是报出顾墨笙的住处。
世纪豪庭?!
小语好歹也是建筑系毕业的,锦城名号最响,由盛世地产开发的住宅区——世纪豪庭,大三的时候,教授安排他们全班同学前去观摩过,虽然只是在门外逛了一圈就走人了,但是地理位置小语还是清楚的。
以小语上班的公司——绿意地产为起始点,顾墨笙住的世纪豪庭是往左走,而小语住的城中村是往右走。从时间上说,世纪豪庭到公司要三十分钟,而公司到城中村开车要二十五分钟,以此计算,顾墨笙每天要开将近一小时的车到她家楼下,然后再花费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接她到公司。
他那么忙,又掌管着企业的经济命脉,每天一个半小时足够他处理很多的事情,或许还能达成上百上千万的交易,但是他竟然心甘情愿的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他对她,是不是太过用心了。
思此,小语的心弦被拨动,不禁又再一次被顾墨笙的贴心、用心感动了!
第三十章:同眠
领悟到顾墨笙的心意,小语心里筑起的高墙瞬间倒塌了一半,虽不能说心里的领地全部被他攻下,但对顾墨笙,她的内心里少了些抗拒,多了些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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