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吗?”我睁大了眼,“我没感觉啊。”
“但是我觉得很奇怪,”他一边说一边又拿起勺子喝粥,“我自从十一岁开始就再也没有叫过你‘姐姐’了,除非过节,不过你也应该记得,那时候我很不情愿。”
我想起那时逢年过节我们一起到外公外婆家去过节,名晨这个小子每次见到我都扭捏半天才肯开口叫我姐,那副小男子气概差不多要把我逗乐了。
“大男子主义作祟。”我说他。
“随你怎么说,”他舀起一颗红枣,咬下一半,吞咽下去之后说道:“在我心目中呢,每个人的名字才是用来被叫的。我要么叫你名蕊,要么叫你小名,二选其一。当然——”他转头对我似笑非笑:“正当场合,我还是会叫你‘姐姐’。”
只是其中的客套与真情,不言而喻。
原本无伤大雅的称呼问题被他这么一说,似乎也成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国外待多的原因,这小子的思想都快被外国人同化了。
名晨似乎觉得他取得了胜利,继续悠哉悠哉地喝粥看电视。
我坐在椅子上,歪着头看他手腕一舀,抓住时机慢声叫道:“小弟。”
“噗——咳咳咳……”他手一抖就扔下了勺子捂着嘴剧烈咳嗽,躬着腰低着头咳了半天之后,才渐渐止了咳。
“名蕊!”他没好气道:“你干什么!”
我做无辜状:“我叫叫你而已。”
“叫我不需要叫得那么恶心,”他咬着牙似乎恨不得把手中的粥碗扔我脸上,“你故意的是不是。”
哎呀,被看穿了。我把我自己的一缕头发卷来卷去,对他说道:“我只是突然想起来这么多年我都是叫你名字,没有正经地叫过你一声呢,总觉得你喊了我这么多年的‘姐姐’有点吃亏呀,小弟。”
他冲我皮笑肉不笑。
大概是为了防止我再冷不丁叫他一声“小弟”,名晨没有再继续他的早餐,而是把粥碗放一边后靠在床上看电视。
我也没有再搭理他,把注意力集中到了电视节目上,等着八点的到来。
「杰克逊曾经在他的日记本中写过:当我来到这里——来到这个城市之后,我才明白了我到底为何要来到这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心中的……」
节目中在根据艾伦·杰克逊的日记在解释一款经由他本人设计的『玛塔莎王冠』,王冠上那颗硕大的红宝石在镁光灯下闪着光泽,华美异常,却仍不失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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