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雅丽还没有坐下,就兴奋的对她说:“芳芳姐,你们这里真好。”
“哦?什么好?”
“帅哥多啊。”她把嘴巴凑到她耳旁轻声说:“我刚才统计了一下,十分钟内进出的帅哥不下十个。”
她笑了笑,她的部门平时不太与人打交道,她也不关心这个。
“所以我刚才就在那里想,反正我的实习期也满了,不如就到这里来工作。”
刘芳非吓了一跳,连忙阻止,“不好的,还是一医啊。”
“芳芳姐,你真坏,你自己都从一医跳出来了,还要让我留在那里。”
一句话把她说得哑口无言。
“你的专业不对口,在这里不合适。”
“芳芳姐,我的专业和你一样,你能做,我肯定也能做啊。”刘芳非心中暗暗叫苦,只从犯了错误之后,她觉得这份工作如履薄冰,走一步都会错,她不希望林雅丽小小的年纪来承受这种压力。
“听我说,进鼎盛是相当困难的,不是偶尔心血来潮想进就进了的。”刘芳非苦口婆心。
“安了,安了。”林雅丽一挥手,“这个我自己会解决好的,你快跟我说说这里可好?听人说这里的工资很高,是否如此?”
刘芳非不由苦笑了,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还能说什么呢?她唯有祝林雅丽好运了。只是她也说不清这好运是希望林雅丽能进鼎盛还是不进。她只好把自己知道的点点滴滴全部告诉她,当然她省略了自己的那个麻烦,她不想林雅丽还未进鼎盛就蒙上了阴影,既然她如此喜欢,就把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她吧。只是她再三叮嘱万一进了鼎盛,做事一定要认真,要小心为上。其实内心深处她还有种想法,毕竟鼎盛不是那么好进的,或许小女孩只是兴头之上,随口提提,而她也最希望是那样。
正文二十四、半夜来电
临下班时,她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不去许向霆住的地方了,反正他人也不在,再说昨晚没有休息好,她不想再去那里感受提心吊胆的滋味,所以下班后她直接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虽然搬去了一部分日常用品,但大部分的东西都在,她给自己泡了包面,便解决了民生问题。她很喜欢吃泡面,有的时候怕麻烦了,就用泡面来解决,今天放个荷包蛋,明天放些小菜或者香肠,吃一个星期都不觉得厌。
以前许向霆一看见她吃这东西就皱眉头,说是老吃这些没营养的东西,已经面黄肌瘦的了,还不知道补充补充营养,净吃这些垃圾食品。
“谁说的,你看,我下面藏着好东西。”她献宝似的把藏在最下面的排骨夹给她看,不敢告诉他这是昨天吃剩下的。
“行了。”他不耐烦的说,一把夺下筷子,就把她往外拉,“没见过你这种女人,从明天起每天来我家吃,我让刘妈给你烧点好的。碰上本老爷高兴的时候还可以带你到外面去吃。”小青的话让他很受用,所以时不时的用本老爷来称呼自己。
从那以后,她成了许家的座上宾,刘妈总说她太瘦了,每天变着花样给她烧好吃的。只是不管怎么吃,总是吃不胖。许向霆每次吃饭总是看她一眼,然后把各种菜都夹给她,直到碗里放不下为止。他也常拉住她出去。常常是前一天出去吃到什么好吃的,第二天就把她拉去了。有时是哪家酒店新开业了,或者是哪里有新烧烤的地方了,他就会带她去尝鲜。
那个时候小曼在寄宿学校读书,平时不回家,一个月四个双休,其中一个在她妈妈那里,另外三个回许家。
她和小曼相差十多年,感情相当好,好的许向霆这个当爸的都嫉妒。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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