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总算明白,为什么总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就算只是一群农夫,就算没有文化,活了几十年,脑子里面总是会有点东西,与此同时,他也知道一个中等的智者应该是什么样了。
想必这就是赛门老人所说的,聚拢他人的智慧。
一个人的脑子再聪明,容量也还是有限,而一群农夫再无知,他们也肯定有他不懂的知识,中等的智者必须懂得集思广益和取长补短。
“如果真的可行的话,你就是最大的功臣,等到将来村子重建的时候,我打算让你担任执事,你的经验应该可以派得上用场。”
尼斯不只是为晚上的战斗做准备,还不忘拉拢人。
“我也有些想法,其实我们用不着做成棒子的模样,做成耙子更简单,也更容易。”
一边的老人忍不住了,谁不想得到赏识谁不想出人头地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机会来了,他当然不愿意错过。
“这行吗”
尼斯故作沉吟。
他其实并不在乎行不行,真正重要的是,老头主动向他靠拢,这就说明他的拉拢已经产生效果。
他之所以表现出那一丝怀疑,是为了不让这里的人觉得他很好说话,觉得投靠过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那样的话,他们就不会珍惜这个机会。
“肯定行,我做一把出来,您可以试试。”
那个老头急了,他也想弄个执事当当。
“好吧,你就做吧。”
尼斯笑着说道,有的时候挑动手底下的人互相竞争,也是一种纵人心的好办法。
离开这边,他走到前面,十几公尺外的地方还有一群人。
刚才他和两个老头的对话这边也全都听到了,这一群都是女人,连帕尔姆喜欢的那个女孩也在里面。她们虽然不指望也能够捞到执事的身份,却也梦想着能够获得一此奖赏。
几天下来,她们都已经看明白了,这几个从外面来的大老爷都很有钱,出手很大方,不只是老爷出手阔绰,连他们的随从和侍女买东西也都毫不在乎价钱。
她们还从两个混血儿侍女的嘴里知道,这群老爷总共是五个人,其中四个是骑士,他们刚刚从圣地朝圣回来,朝圣的同时顺便做了一些生意,赚回来的钱全都是金币,而且是用箱子装的。
如果只是嘴里说说,她们未必会相信,但是那两个混血儿侍女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她们俩穿的是棉布衣服,内衣裤却是丝绸制的,这里的人只听说过丝绸,却从没有真正见过,这一次算是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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