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尼斯点了点头,他熟悉的制甲方法就只有这么一种。
没问题,剩下的皮全都归你。墨菲倒也不贪。
制作软甲的时候还需要你帮忙,除了你,没人能够破开这些软皮。尼斯说这话,多少有点吹捧的意思。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墨菲居然傲然地说道:这理所当然,我和其他的勇士、大骑士之类的人物不一样,我比他们多领悟了一些东西。
可以把你的经验告诉我们吗尼斯指了指布莱克:这家伙少则三年、多则五年,就要挑战大骑士的境界了。
墨菲犹豫起来,他的经验很难确定有多少价值,换成一个使剑的武者或许会如获至宝,可是眼前这两个人一个用的是弓,另外一个使用的武器五花八门,却都不精通,他的经验对这两个人意义有限,价值自然高不到哪里去。
你们得保证不告诉其他人。墨菲最终决定和这两位搞好关系。
我发誓。尼斯举起了手。
我发誓。布莱克紧随其后说道。他的心情异常激动,要知道,这类经验一向都被看得极重要,不是亲近之人根本就不会透露。
我不知道骑士怎么成为大骑士,我只知道战士想要成为勇士就必须选择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力量或者速度,我一开始选择的也是速度。墨菲仿佛在回忆着什么。
如此说来,你最后没有做那样的选择布莱克的p股离开坐的地方,他知道接下来就是关键。
是的,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上了她。墨菲一把将他的情人拉了过来:她喜欢音乐,为了获得她的芳心,我找了一个老人学习弹琴。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很快发现我在音乐方面没有天赋不但记不住曲子,还总是把琴弦弄断。后来我干脆把琴弦换成钢丝,希望弹琴时不会再轻易弄断琴弦,结果……
墨菲举起他的右手,露出他的食指,在食指第二个关节处有一道伤疤。
从伤疤的形状看得出,当初这一节指头完全被削了下来,事后用神术重新又接了上去。
我没有学会弹琴,却发现震动的妙用。
在一阵叹息声中,墨菲的长剑铮然出鞘,长剑所过之处,无论是泥土还是岩石都毫无例外地被劈了开来。
布莱克呆愣愣地看着那道整齐的剑痕,他正拼命消化刚才听到的这番话。
这番话里有两重意思。
第一重意思和挑战超阶有关。找到属于自己的路是蛮族的说法,骑士一脉的修炼体系要精细得多,更加精确的解释应该是让斗气具有某种特性。
第二重意思更加重要。显然晋升超阶有众多选择,不同的选择有高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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