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算怎么提升这些一等公民的地位”
安娜兴致勃勃地问道。
“或许是因为玛格丽特的成功刺激了她,所以她现在对政治也开始感兴趣起来。如果这边成功的话,她在伊比利斯也可以照着做。
“很简单,我打算把夏马恩的城、镇、乡、村全都重新划分,以后这些地方不再由领主管理,每个镇设二十五个书吏,每个乡设七个书吏,每个村设三个书吏,这些书吏听命于各自的主官,而官员由国王指派。”
尼斯说出他的想法。
这也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同样学自法兰克王国,归根究底还是来自他的父亲。
前帝国崩溃之后,各国采用的全都是领主制度,各家管着自己的领地。所有的城、鎭、乡、村全都划分到不同的领地之中,属于领地的一部分。
这样一来国王非常省事,但是久而久之国民渐渐变成领民,乡和村就成了领主的庄园。
腓力四世开始收回君王的权力,首先就是对城市下手。
他首先允许城市自治,这就从领主手里剥掉了最大的一块资源。
城之下就是镇,像尼斯生长的小镇就有一位镇长和几个书吏,这也是腓力四世上台之后搞的。
不过腓力四世还没有来得及把这套制度扩展到乡村。
尼斯的设想比腓力四世又进了一层。
他吃过官吏的苦头,当初他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亲戚们就是买通镇长和那几个书吏,这才有把握谋夺属于他的财产。
如果换成一个贵族担任镇长,想收买贵族,需要付出的代价就不是那样简单。
所以他才决定以平民为书吏,让贵族担任官员,具体的事务由书吏做,官员负责的是监督的职责。
不可能有绝对的公正,不过这样一来犯罪的成本大大增加,而且风险也变得更高。
这也有利于法令的施行,那些官员就算再懒,君王的命令总要传递下去,而君王的命令并不需要他们执行,他们只要盯着就可以。渐渐这一条就让法令执行的效率提升许多。
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他们实在太不拿自己的前途当回事了。
维持这样一套体系所需要花费的代价并不大。
那些书吏不需要支付太高的薪水,看重这个职位的人在乎的是身分和地位,所以钱给多了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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