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和我寒喧两句就转身走了,没走两步,突然回头,深深看我一眼,轻道:“大春,你还在恨我么?”
我哽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回答。
一直到尚尚拍我的肩膀,我才猛然回神,闻他们早已经走远了。
“你以前的朋友吗?”他问,心不在焉地。
我胡乱点头:“嗯,是啊是啊。老朋友了,好久没见了……啊,东西买好没有?咱们走吧!去付款!晚上吃火锅!”
我很想逃离这里,逃回去,回书店。在这里站久了,好像双脚都不是自己的了,从头到脚都空荡荡,快要被暖风机吹化。
站在柜台那里,我发呆。对面有个落地的穿衣镜子,镜子里的我胡乱扎个马尾,脸色苍白,眼睛下面有点发青。
见鬼,这哪里叫变漂亮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乱说鬼话。自从开了租书店,我就再也没往身上涂过一点化妆品,加上尚尚讨厌那些气味,我又过上了素面朝天的日子。
怎么会在这么狼狈的时候遇到他们?如果早知道,我就……
如果早知道,那又如何?
心里有个声音冷冷问自己,钱大春,你就是不甘心罢了,你该知道,就算你打扮成天仙,也不过为了赌气,无论他看不看你,你都是失败的。
我的心又开始空落,抬头看看镜子,手指无意划过嘴唇。
好像,回到了那天,他捧着我的脸,看着我满脸的妆容。
那是我第一次化妆,什么都不会,嘴唇涂的猩红,煞是狰狞,我自己却不知道。
他的手指温暖柔软,划过我的唇,轻轻叹息:大春,口红颜色很好看,和她的一样。可是,你不适合。放在你身上,很丑。
大春,你很好,我很喜欢你,但我爱上她了,你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对不对?你就别让我为难了。
他走的时候,真狗血,居然是倾盆大雨。我应该更狗血的追上去,抱住他使劲叫别走别走我爱你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然后大雨把我们浑身打湿,天雷地火,神哭鬼泣才对。
但我居然没追上去。
追上去做什么呢?男人爱上女人,是很简单绝对的事情,他爱就是爱了,不爱就是不爱了,中间可以有灰色地带,装点红粉知己之类,但我不要做红粉知己。
他们不会因为怜悯而爱上女人,对他们来说,爱是爱,怜悯是怜悯,那是不同的,南极北极的区别。
钱大春,要付出就是全部的爱情,要得到,也要全部的爱情,那些替代品,是自欺欺人的道具,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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