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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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柏森就这样载走孙樱,留下紧张而忐忑的我,与充满疑惑的明菁。

        其实经过几次的相处,我和明菁虽然还不能算太熟,但绝不至于陌生。

        与明菁独处时,我是非常轻松而愉快的。

        我说过了,对我而言,明菁像是温暖的太阳,一直都是。

        可是以前跟她在一起时,只是单纯地在一起而已,无欲则刚。

        但现在我却必须开口约她看电影,这不禁让我心虚。

        毕竟从一般人的角度来看,这种邀约已经包含了追求的意思。

        对很多男孩子而言,开口约女孩子要鼓起很大的勇气。

        而且心理上会有某种程度的害怕。

        不是怕〃开口约〃,而是怕〃被拒绝〃。

        台语有句话叫:铁打的身体也禁不住三天拉肚子。

        如果改成:再坚强的男人也禁不住被三个女人拒绝,也是差不多通的。

        悲哀的是,对我来说,〃开口〃这件事已经够难的了。

        要我开口可能跟要我从五楼跳下是同样的艰难。

        至于被不被拒绝,只是跳楼的结果是死亡或重伤的差异而已。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真的想追求明菁吗?

        当时的我,对〃追求明菁〃这件事是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

        如果不是孙樱和柏森的怂恿与陷害,我压根没想到要约明菁看电影。

        请注意,我否认的是〃追求明菁〃这件事,而不是〃明菁〃这个女孩。

        举例来说,明菁是一颗非常美丽且灿烂夺目的钻石,我毫无异议。

        但无论这颗钻石是多么闪亮,无论我多么喜欢,并不代表我一定得买埃至于到底是买不起或是不想买,那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过儿,你在想什么?〃冷不防明菁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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