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风举起手来,很无辜的说道:“是不是上面写着(我与美少女战士不得不说的故事)?”
白桦狠狠的点了点头,李风指指垃圾桶道:“那里!找吧!”
看着白桦如鼹鼠一般扒拉着垃圾桶,李风与宋健不禁哈哈大笑。
“凤梨,别想太多,孙云追不到,你可以换别人,就凭你这个样貌,你还怕泡不到妞?”
宋健操蛋话语,吓的一旁白桦打着手势,示意宋健不要提这件事。
“没事!白野猪,别比划了,你以为我看不到?呵呵!我已经决定了,孙云爱滚哪玩就滚哪玩去,死皮赖脸的缠着人家,自己未免有点太不值钱了。”
李风的话语震的宋健与白桦愣愣的说不出话来,良久,白桦拍着李风的肩膀道:
“嗯!兄弟你开窍了!哈哈!有你这句话,兄弟放心了,走我请你们喝酒。”
李风知道白桦与宋健都是不图任何回报的人,每次请吃饭都是白桦与宋健花钱,前任李风因仗着自己是纨绔子弟,虽没有欺负过别人,可是也看不起他的这些室友。
李风当即欣然允诺,对宋健和白桦道:
“别研究了,今天我请大家,走吧!”
拿出自己包里仅剩的几千块大洋,兄弟三人向外面的‘老地方’走去。
找到了一个地摊,李风极为熟练的吼道:
“老板,撸串!你懂的。”
老板哈哈笑道:“小兄弟还是老规矩,一百羊肉串,三十牛筋,三杯散白,一箱啤酒。”
白桦与宋健早就见怪不怪了,坐在通风最好的地方,几人天南海北的聊着天。
不一会的功夫,点的东西一一端了上来,正准备开吃,旁边坐着五名混混摸样打扮的青年,一脚把看起来最为瘦弱的宋健踹倒,嚣张的说道:“我们吃饭,你们吵什么吵?妈的!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李风的双眼眯了起来,刚想起身准备好好给他们点教训,一旁的宋健拦住李风和跃跃欲试的白桦,痛苦的摇了摇头道:
“算了,别惹事了,他们是地痞,被他们缠上不得安宁。”
听闻宋健的话,五名混混哈哈大笑道:“对!我们是地痞,小子给点钱花,哥现在手头没钱了。”
李风看着这五名不知死活的混混,哈哈大笑,拿着穿肉串的铁钎,对踹宋健的那名混混的大腿扎去。
被铁钎扎进大腿的混混,疼的在地上直打滚,其余几名混混纷纷抄起板凳和酒瓶向李风攻去。
李风拿着未开封的啤酒,对准一名混混的脑袋狠狠的砸了下去,瞬间啤酒的泡沫夹杂着鲜血在混混的脑袋上流淌,而其余几名混混早已经吓傻了。
他们只不过是不入流的混混,敲诈几个学生点钱,去去歌厅而已,哪见过这种血腥的场面,一时间连带着宋健与白桦都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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