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什么是水晶日?”
他双手捧住我的脸,先给了一个吻以后,才说,“这就要从塔沙曼国著名的‘水晶胜境’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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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胜境是我们的临国塔沙曼帝国所特有的一种风景。塔沙曼是一个小国,它的首都叫做塔沙曼城,水晶胜境就出现在塔沙曼城。
塔沙曼帝国作为一个小国,之所以能够长久的生存与大陆的两个超级大国希联和斯诺之间呢?那是因为它出产大陆上一种稀有的矿产——晶石。
晶石,顾名思义,就是晶莹剔透的石头。它非常的坚硬,一般的工具根本不能将它敲碎;耐高温,还能将高温急剧冷却;在严寒中又可以聚集热量,所以整个大陆都用它来做武器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但是晶石并不是一开始就晶莹剔透的,它的原石除了很硬以外,和别的石头相比可以说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晶石的原石大小不一,大的几乎可以直接雕刻成一座房子,小的就如同细纱一般。但是因为将晶石敲碎很难,所以没有人敢去动那个巨大晶石的脑筋。其实晶石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那就是只要将许多小晶石放在一起,通过日光的强烈照射,它们就会自动结合在一起,成为一块大的晶石,而且和天然的一样,表面上是看不出一丝接痕的,只有在月光的照耀下,才隐约可见。
许多年以前,老塔沙曼人发现了晶石原石的一个特性,那就是坚硬。于是他们用开采来的,大小正好的原石块砌成了一个就当时而言颇具规模的城。可惜的是他们那时所用的开采工具已经失传了,所以现在没有人可以移动那个巨大的晶石山了。
而原石在多年的风吹雨打,日光照射以后,竟然渐渐磨掉了原来的外表,呈现了晶石的本来面貌。又是日光的照耀,让一块一块的晶石慢慢融合到了一起,于是让塔沙曼城里的这些房子仿佛是天生用一整块晶石雕刻而成的一样。
“众所周知,宝石在有光的地方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辉,所以象晶石这样纯度高的透明物体更是如此。通过塔沙曼人的多年观察和研究,他们发现了一年中总会有那么一天,太阳可以照到全城所有的房子,而且让房子同时折射太阳光。这个时候的塔沙曼城就会象太阳一样的耀眼。而早在人们知道晶石与水晶是不一样之前,就发现了这个现象,当时的塔沙曼人以为就是就是水晶,所以人们称这个境观为‘水晶胜境’!”都流煌睿井井有条的解释着。
“是吗?那我想这一天一定很美!”我羡慕的说。
都流煌睿对我点点头,“对!所以我一定要带你去看一看!人家说水晶代表着永恒,一颗小小的水晶戒指就可以锁住一个人的一生,而我送你这么多的水晶,那么启不是你的生生世世都是我的?”他得意的说。
我的心中好象有什么在浮动着,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在那里面没有什么破绽,可我依旧不敢相信,自己的幸福会这样降临……
“怎么了?在想什么呢?发呆发的连口水都要出来了哦!”
我吓了一跳,发呆发到口水流下来?那我这个头牌的名声可不就……于是马上用手去摸嘴角。咦?什么都没有啊!
“我骗你的啦!还真的相信啊!你不知道,你连发呆的时候都很美!”他又凑过来吃了一口豆腐。
我推开他,“可恶,你骗我!我最讨厌人家骗我了!”但是我可以大骗特骗别人!
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慌乱和不安。我马上转换话题。
“你好象对塔沙曼的这个自然奇观很了解哦!我是很想要去啊,但是,我的身份……依据希联的律法,我是不能够离开木留城的啊!”
“呵呵,不要在意那个!因为我去看过很多次了嘛!还特别告诉你哦,今年水晶胜境的当晚,有一场很大的流星雨暴,而且塔沙曼城是大陆最适合的观察点!”都流煌睿顾做神秘的说。
“流星雨暴?我们木留不是曾经也有过吗?”我不解的问。
他摇摇头,“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水晶胜境虽说美丽,但是毕竟一年一次,自然也就没有了什么罕见的地方,可是在塔沙曼的史书上曾记载过,在一百多年以前,流星雨暴就引起了塔沙曼的另一个更罕见的自然奇观——水晶幻境!”
“水晶幻境……好美丽的名字……”
“是吧?这个我就没有见过了,几乎这个大陆上应该没有人见过了。所有人都只知道水晶幻境是由于流星雨暴造成的,但是他究竟美成了什么样子,没有人说的清楚。塔沙曼的史书上所留下的也只有十个字:‘没有语言可以描叙其美’!这样更增添了它的神秘!”我看着都流煌睿入神的样子,有几分羡慕他。
从小,因为我们家族的特殊性,所以希联有明确的律法规定“青枫家的直系血亲均不准离开希联国境半步!否则,杀无赦!”后来,经历了家族惨案,我到了若雨阁当了男娼,在希联,男娼其实是没有地位可言的,男娼是不能擅自离开他所属的娼馆所在的都市。所以我在木留一待就是十年,木留城里的一草一木我都觉得熟悉无比。
“……你啊,又发呆!”
“我可能真的没有办法陪你去……我……”
“我有办法带你到塔沙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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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到达塔沙曼城的第二天,果然,如同煌睿所说,他去找了椟若,让皇太子殿下任命他为特使,并且有权力带任何人永久离开边界。拿到这样的文书,我们当然就兴致勃勃的出发了。
在他的坚持下,我改口叫他的名字“煌睿”。其实,以我现在的身份,直呼他的名字就已经是可以杀头的重罪!但是他说,不要在意那些,我们到了塔沙曼以后,就只是结伴去参观水晶胜境的普通情侣,小月要是一直叫我都流少爷好象才不是很合适吧!
他虽然这样说,但是我觉得我们就算是到了塔沙曼,也不可能象其他普通的情侣一样。果然,我的预感应验了。他是很低调的来的,但是不可能没有人知道,于是知道的人一传十,十传百,马上所有的商会头目和上层社会的贵族就都知道他到了塔沙曼城。他们找到了我们的住所,一个接一个的登门拜访他,我每次站在帘布后,都心惊肉跳的,因为这之中,有不少人,曾经是我的“客人”和我有过露水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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