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都知道,垫背与开路之间的区别。
回到卧室后,我简单的帮老板娘治了治伤,并且把合欢铃夺过来,安顿两句后,就急忙走出了包子铺。
前些日子灵虚查到岛主离开了侠客岛,现在想想,可能就是要来金城。
十天时间太紧凑,我必须抓紧时间,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回到市政府,我叫来张天宝,让他通知至善,说在七夕日,岛主会来金城。
我不知道至善会不会来、敢不敢来,但这个机会一定要把握住,能引起岛主和至善同时关注的契机,并不多。
张天宝走后,我才掏出合欢铃,仔细的端详起来。
这四副铃铛看起来很普通,用红色丝绳串在一起,摇一摇,除了些悦耳的清脆响声外,毫不出奇。
说实话,我看不出来合欢铃珍贵在哪里,竟然能让万年狐族奉为至宝,也许,只有合欢术才能让它精神抖擞。我了然无趣的把它塞回兜中,考虑着到底应不应该去找狐七七。
狐七七非常迷人,我很喜欢,她如果只是普通的狐族女子,我一定会把她收入房中,不管强取豪夺、还是霸王硬上弓。
可是很遗憾,她是叶远的女人。
再说,我对叶远也有点意见。哪怕他厌倦了江湖的血腥生活,想退出,最起码也应该来跟我说一声啊。他这样悄悄的躲在一边,算什么?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失去了一个小龙,已经让我追悔莫及,我不想再失去叶远。
这个失去,不是指叶远离开我,而是我们之间的那份友情,兄弟之情。哪怕平时只是单纯的来看看我,或者发个短信问候下,也不错啊。
我怕自己忍不住,见到叶远时,会干出蠢事。
要不让江血云去吧,反正只是说几句话而已,没必要亲自去。
操!!
我猛地站起,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是他做错了事,不是我,怕什么!!
随后,我叫来灵虚和江血云,嘱咐他们这几天坚守金城,等我回来。
安排完后,我就连夜赶往杭州。
狐七七并没有告诉我,她跟叶远在杭州居住,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我现在的身份。
我是新江湖七十二门总盟主,统领着佛、钱、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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