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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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刚坐下一会儿,杀猪正式开始了,只见屠夫拿起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对准猪的脖子下方。用力一捅,顿时鲜血飞溅,白猪也发出了凄厉的哀嚎,浓浓的鲜血顺着刀口流入下方早已准备好的大盆里,随后猪的叫声也越来越小,挣扎的动作也越来越无力;

        “走,咱们上去看看新房怎么样?”杀猪也看完了。于是叶辉提议道;

        “等等,我去吧电脑拿过来,先将礼物送了再说。”

        “我擦,你也不等我一起送,后天再送?”

        ……

        潘强家的房子以前是一层的平房,因为要结婚。所以又加盖了两层,并且从新装修了一番,看起来也不错,在当地来说也算是比较富裕的家庭了;

        潘强和叶辉一样,都没上大学。所以他高中一毕业就去学修车,一两年就学到了技术。现在在老车站旁边开了一家小型的修理店,生意不大,但每月也有上万的收入,可以说是陆天所有小学同学中收入较高的;

        “呀,辉子来了……”潘强眼尖,两人刚走进新房,就被他发现了;

        “咦,你是?你是陆天!!”潘强看着陆天有些不敢置信,因为几年没有见过了,没想到陆天回来参加他的婚礼;

        “嘿嘿,不是我是谁?呐,这是我送给你和新娘子的礼物”说着就将准备好的两台笔记本电脑递给了对方;

        “我擦,听叶辉说你发达了,我还有些不信,但现在看你的礼物我就相信了。”

        “呵呵,就是运气好,开了家公司而已。”

        “你这礼物也太贵重了……”看着陆天递过来的两台笔记本电脑,潘强有些迟疑,毕竟这么多年没见,怎么好收别人这么贵重的礼物;

        叶辉一看就知道对方的想法,毕竟中国人都讲究礼尚往来,但是叶辉知道陆天不会在意那点钱,所以就劝潘强收下;

        “你就收了呗,他现在就是一大土豪,身上随便掉根毛,都比咱们腿粗,你将当打土豪好了。”

        “谢谢老同学,你这礼物刚好应急,你不知道,昨天我那老爷机终于寿终正寝了,真是及时雨啊,哈哈……”潘强听了叶辉的话,顿时也放开了,开玩笑的说道;

        “辉子看吧,我就说我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你还不信。”陆天趁机向叶辉炫耀到;

        “滚粗……”

        “哈哈哈……”几人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熟悉的样子;

        六点钟大家吃完晚饭,由于要干正事,所以大家都没有喝酒,

        一行人十七八个小伙子,在媒人的带领下,与新郎一起,带上迎亲的礼物,乘坐几辆小车向山脚村而去,去迎接美丽的新娘;

        陆天坐的还是叶辉的车,山脚村位于清水东北方向,距离县城大约二十公里,乘坐汽车最多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

        山脚村也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整个村子都是苗家人,建筑也以传统的砖瓦房为主,不像东南地区的吊脚楼,似乎与汉族的房子没有什么不同;

        山脚村之所以叫山脚村,是因为村子在青龙山脚下,青龙山海拔一千八百米,是整个青山县海拔最高的山峰,青龙山方圆百里,树木繁茂,野生资源丰富,现在已经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很好;

        位于青龙山脚下的山脚村,自然也是山清水秀,随着近几年来旅游业的发展,山脚村这样纯粹的苗族山寨,也越来越受人们欢迎,每年都有大量的游客从省内外来这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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