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都觉着心有余悸,所以,她算不算是创造了一个奇迹?不过这个奇迹她可不敢跟任何人讲。
昨晚月清玦回来的很早,今晚应该也不会晚,他走前答应好她的,于是,吃完晚饭,初锦便洗好澡躺在床上等着他了。
手中的遥控器,一台换过一台,连续剧、综艺、体育、脱口秀、财经、新闻,过了一轮,再来一轮,如此往复。
其实初锦并没有把心思放在电视上,时不时的瞄一眼电视右上角的时间,好像已经不早了呢!
上下眼皮开始打架,初锦终是没能斗得过瞌睡虫的光顾,不顾一切跟周公神交去了。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初锦隐隐觉得有人在她的颊边吹气,迷糊的想着,定是月清玦回来了,遂半睁凤眸,勾住了他的脖子。
“唔,晚了吧,忙完了么?”
“锦儿,醒醒,我有东西要送给你。”月清玦,用他那低哑磁性的声音诱惑着初锦。
初锦被痒的咯咯的笑,睡意也随之消散,伸出白嫩的小手,“哦,拿来我瞅瞅。”
月清玦将她摊开的手掌,轻易的翻了一个儿,一个冰凉凉的环状东西套进了她的左手无名指,兀自欣赏了一番,最后放在唇边轻啄,“嗯,真乖,还知道把左手伸给我。”
初锦像是想到了什么,抬起手背,一只银白色的戒指已安然的圈住了她的左手无名指,形的指环,完全烘托住置于指环中央的一刻粉红珍珠,极为规整的圆,散发出的光,柔和温暖的不可思议,加上它周围镶嵌了两圈的钻,简直把硬和软的光芒诠释到了极致,美得不似人间之物!
“左手无名指上的血管是直接通向心脏的,这样重要的位置,我当然要牢牢霸住!锦儿,我这里的位置为你留着呢,所以,你要花点心思送一只给我,知道么?”
“可是我,没你有钱。”初锦撇撇嘴,这是事实。
月清玦无所谓的笑笑,“没事,你要能编个狗尾巴草的戒指,我也当宝贝似的天天戴着!”
七十八、辛苦的准妈妈
聚首的时间总是太短,直到初锦上飞机场的那一刻,才猛然惊觉,她和月清玦似乎总是在分离,无论是哪种形式上的,都让她无所适从的伤感。
“怎么,又不高兴了,是你要回去的,我可没有赶你走哦,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月清玦为了让凝重的气氛缓解下来,故意调笑道。
初锦的小脸有些黯淡,眼眶也涩涩的,这个猪男人,再多呆个几天也无妨吧?这么快的急着为她收拾行李赶她走,玩儿什么猫腻呢?嘴上虽然不说什么,可心里绝对是不好受的。
这一点,月清玦也不是没看出来,可既然下定决心要让她先走,那,宜早不宜晚。
“果真舍不得我?那,给个离别之吻,如何,嗯?”月清玦故作轻松的拥住她。
果然是老流氓一个,什么时候都不忘占她便宜。刚刚才涌上来的别离哀思也随之流失。
其他人都识趣的提着行李往安检的地方而去,给他们小俩口留下单独相处的机会,初锦却不明所以的想要跟上前去。
月清玦无奈的摇头,紧走两步,从后面拥住她的细腰,不满的嘀咕:“这是不解风情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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