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呆立了一会儿,说:“吃饭了没?”
我瞥了一眼刚才就已经看见的鸡汤,摇了摇头。
鸡汤很好喝,可是我们俩都没什么胃口。
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站起身来一点一点地看她的房间。这是她生活了两年的地方,却没有多少她生活的痕迹。原来她把自己藏在这样的地方,连点阳光都没有。
我开口说:“一会儿收拾东西跟我走。”
“去哪儿?”她惊愕地抬头。
真是单纯,以为我找到她会不把她带走吗。“你不是翻译公司的翻译吗?你们公司已经把你卖给我了,时间是一年零九个月,也就是你同这家公司所签合同的剩余所有时间。”
“有没有合同?”她脱口而出。
我把李薇刚刚给我送过来的合同从公文包里逃出来,甩在桌上。
“那林总,接下来有什么吩咐?”她站起身来,微微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收拾一下你的衣服,随我回家。我去车上等你。”
我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但是我确定,如果不把她拴在身边我一定会后悔。
接下来见客户的时候我都把她带在身边,生怕她又再一次跑掉。我耗不起了,绝对经受不起第三次分离。
可是我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这一次再相见,我好像失去了跟她交流的能力。
在我身边的几天,几乎没什么人找她,只有一次,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接了一个电话。看她扭扭捏捏的样子,我便知道,一定是个男人。
对于这点,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她长得虽然不至于倾国倾城,可是很漂亮,可以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后来我陪她回之前的房子收拾东西时碰到了那个男人,金发碧眼,年轻有朝气。他很护着小桃子,连她倒个水都不放心地跟过去。
我顺手拿起桌上的一个速写本,一页一页地翻开。
虽然是速写,可是形神俱似。看着这些速写,我脑海里浮现于一张张照片,跟面前的画一一对应。这些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小桃子自己的面孔粗粗带过,而我的面孔,细致入微。极致地不和谐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要有多用心,才能用铅笔勾勒出几乎跟照片一模一样的我。
速写本里除了那些照片,还零星地掺杂着一些小物件,精致有设计感,一看就是属于小桃子的物什。
翻到中间的时候,小桃子冲上前来想要把速写本杜夺回去,被我紧紧地拽住。我玩味地看着她,听到她微微沙哑的嗓音:“还我。”
事情后来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金发碧眼的男孩儿冲上前来用力一扯,速写本被撕成两半,纸张一页页散落。最后一页覆在上方,上面是我们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她帮我擦汗,笑得一脸灿烂。
我想象着她深夜里抱着速写本一点一点描摹的样子,应该像极了我抱着相册一页页婆娑的样子吧。我们明明那么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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