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边喝啤酒边侧头怅怅然地望着窗外的时候,大蒙走进厨房来。
我已无奈,我无法拒绝他成为朋友的要求。他这人并不叫人讨厌,其实,一点也不叫人讨厌,如果纯粹做朋友的话还十分讨人喜欢——做什么事都不拐弯抹角,爽朗直白,又才华横溢。他和我报告好消息说他有几幅画被选中去参加伦敦的某个展览,说不定马上就能卖出一两幅画,那就能赚上一笔钱,牛排能吃上好多顿了。
我有时候想,如果我的身上某处有个类似调频旋钮的东西,转一转就能把对某人的念想转移到另一人身上,比如转一转,我就忘了杨恒是谁,转而对大蒙发生兴趣,这样是不是就皆大欢喜了?
可我的身上找不出这样的旋钮。我很苦恼。我不怎么爱喝苦哈哈的啤酒的,我又举起罐子吞下一口,冷嗖嗖的真是苦。外头的风呼呼地吹进来,风的势头有点大了也更加凉,我冷不防打了个颤。
我把帽衫的拉链拉到脖子根,在椅子上抱住双腿把下巴搭在膝盖上,看着桌对面的大蒙,他兴致勃勃地说着什么。
你说你对我身上的什么产生兴趣,具体是什么并不清楚。我想了想,也前后左右内内外外看了看自己,然后就觉得,你怎么能清楚呢,连我都不知道我身上有什么叫人留恋的东西,你能看到什么呢?没有的吧,或许,等你看清楚了就发现什么也没有的。你看看那个例子好了,他可认识我这么久了,从来也没被什么吸引着来好好看一看我。
“你能来的吧?”一张脸在我的眼前急速放大,“小多?”
“哦。”我吓一跳,本能地把脑袋往后仰。
“小多,能来吧?”大脸也不后退,继续在我鼻子跟前问道。
“来?来什么?”我疑惑。
大脸上的长眉紧紧皱起,他终于把脑袋收回去,转而拉了椅子坐到我身旁来,忧心忡忡地问:“发生什么事了吗?你看起来很不高兴。”
“噢,没什么。”我摇摇头,问他,“你刚才说什么?要我去哪里?”
“我说我打算办个派对,庆祝一下这件事情,我已经和杰森说好了就在他的酒吧里,噢,他是我的一个哥们儿,你去过吧?杰森打工的酒吧,楼再过去一些的东南角上,晚上9点开始,我和杨恒也说过了,你也可以和这里的其他人说,叫他们一起来,这样更热闹……”
我只管点点头,注意力又开始涣散,嘴里的苦味愈发重了,是啤酒的缘故吗?心思总是要飞回去想那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中午发生了一些事,其实不应该算作什么事的,但我老是想起它来。我又拿起罐子往嘴里灌下一口酒。
中午我做好了午饭没见杨恒过来,就去他的房间找他,到门口时听见他在和谁说着电话,我原本打算敲门进去,但就在那时我听到了一个名字,他说“若伊”。
很奇怪的是,我不过是在一封信上见过的名字,却像烙在了脑子里,一听见这个名字我本能地收住脚步,并且屏住了呼吸。
他的声音沉沉的,他说你不用再写信了,若伊,写了我也不看。他说我对那地方没兴趣,我没那个时间。他有时候停下来听对方说话,沉默一小会儿,声音再起的时候变得愤怒,他低吼着说开什么玩笑,别他妈的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个认为那个,他甚至踢了什么还是捶了什么,屋内传出闷响,简直像是在吵架,到后来他连再见都没说就把电话挂了,我听见‘咚’地一声手机摔落桌面的声音。
屋内沉默了好一阵子。
我犹豫不决,考虑是否敲门叫他吃饭,他先一步把门拉开了,看到我时那张脸仍然带有明显的恼怒和抑郁。
我讷讷地找出话来:“午饭好了,去吃吧。”
他就一声不吭地去了厨房。他的房门开着,我往里觑了一眼,看见桌面上有一个信封,我走近一步看清楚了那个信封是深紫色的,上头还有若隐若现的小碎花,这该是新的,并不是上一次见到的那封。
信拿出来了,摊开在桌面上,因为折痕的缘故信纸并不平整,厚厚的一叠,上面是工整流畅的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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