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牙齿咬住我的耳垂,用了力,我感到有点痛。
“说我爱你。”他说。
“我爱你……”我说,气息不稳。
“我的名字。”他催促,语气不满。
“杨恒……”耳垂又传来痛感,我把双手圈紧他的脖颈,以牙还牙,咬住他的耳朵,“我爱你,杨恒……”
作者有话要说:
呼。。。。。。总算把这章写完了!捂脸逃走!矮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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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与否不再成为纠纷;我想暂时住我的小屋他也不再有意见,他把自己搬过来了;就是说;晚饭过后他反正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再走,挤在我的小屋里,却任新鲜租下的那套大屋空置着。真浪费!但我没理由非要他走了,即已不再怕……那事——我被他迫着承认了,这没脸没皮的还非要我承认我喜欢……咳……
另,我们私定终身的事很快被老爸老妈知道,当然是他跑去说的,我说等到周末回去吃饭再提;他不理,是闲得蛋疼,这期间他谈定新工作,却不必马上就职,他就索性给自己放大假,有事没事去家里窜门蹭我妈的饭吃。
我妈听说这事儿当然是高兴坏了,别说是做几顿饭给他吃,就是叫她把整个菜市场煎了煮了她八成也会照办。瞧瞧,周六回到家中她不过问我这个女儿一句,一劲儿只围着杨某人转。
小恒啊,妈今天做了你爱吃的,还有,还有啊,还想吃什么尽管和妈说,昂?
小恒啊,小多这孩子不懂事得很,你在外头长大见的世面多,以后就多照顾照顾她了,昂?
妈看好日子了,你们俩呀准备准备,把婚纱照拍了,酒店选好,喜帖也要写起来了,昂?
……
我这还没嫁呢,她就自称人家的妈了,眼睛一刻不离杨恒左右,好像转个眼珠子那人就会不见似的!你这女儿是有多不可救药,多没人要啊?我真想抓住她的肩膀狠狠摇晃她……
一传十,十传百,爷爷奶奶也知晓了此事,要我和未来的孙女婿同往郊外,过去给他们看看。我想你又不是没见过,以往每年暑假都见到面的不是么,但他们听了消息激动万分——拜老妈所赐,都以为她这个女儿没得救,这会儿出现个救星,管他是熟人还是什么人,非要亲眼目睹确认一下。
于是周末,我们两人就下乡访亲来了。
爷爷一早上街买了一大箩筐的菜,奶奶叫邻居婶婶帮忙来烧菜,烧了一大桌子把台面挤得几乎没处搁手。我把肚子差点吃爆,大锅大灶烧出来的菜味道好极了。爷爷要杨恒陪他喝烧酒,每人来上一小碗,酌一口酒,吃一口菜,并且谈谈往事。
从10岁那年开始,一年又一年,他如何长大,如何从一个小娃娃长成一个小伙子,再成为如今这样的男子汉,爷爷记性真是好,很多往事他都记得,一边抖着手把碗凑到嘴边抿一口烧酒,一边笑眯眯地说着,“你呀,好福气,我家孙女肯跟你……”
我竖起耳朵来,睁开由于吃得太饱昏昏欲睡的眼,爷爷的手一年比一年抖得厉害了,不过还能把碗端稳,不叫酒从里面泼出来,哦,重点是,我细细听他说话,他说着,慢慢地,有条有理地,他的脑筋好得很呢,他晓得把胳膊肘往里弯,告诉那小子,我家孙女肯跟你是你的福气呐……
乡间消息传得真是快,午后在门口晒太阳的时候,前面邻居来了,走了。后面邻居来,走了。左面的……右面的……都选在这天来窜门,来看看林家的孙女婿,看见了就嘿嘿地点头,一拍掌心:“我就说呀,这俩孩子将来不得处到一块儿去嘛,嘿嘿嘿……”真是料事如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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