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什么?”
“除非你玩腻了,我才可以滚——”
欢颜说完最后一个字,眼泪滚滚的往下落,她心里很疼,很疼,可是她想跟在他身边,不是为了钱,而是她依赖上他曾给予她的一瞬间的温暖。
后来,变成了不舍的。
她留在他身边,是以为——不舍的。
不舍的他一个人孤独难过,至少他在顾一顾那里受了伤害,在她这里还可以得到发泄。
她觉得她还有这个用处。
突然,就那么嘲笑起自己来。
原来,为了所谓的爱情,可以这么傻,这么傻。
若干年后,每当欢颜想起这个岁月的痴傻,她总会淡淡的一笑,因为,她曾经爱过,付出过,为自己爱的人,那么,所有的一切都没有遗憾了。
我们的青春终将老去,一切都无法回头,我们尽情的爱过,痴傻过便可以对逝去的青春,彻底画上一个句话。
…。
愿意是加油站偷偷下的车,后来,他迷路了,再后来,就被人偷偷绑了起来,准备拐卖到泰国,这小男孩长得眉清目秀的,从小养在泰国,给他做了手术,那么,将来一定是一个出色的人妖。
而暮千山呢,是跟郑朗军闹气,甩开了阿豹,在酒吧被人下药,喝醉了带过来的。
船到了一个港口停了下来,暮千山终于不用再吐了,接着有人进来,是晚上,那些人很凶狠,一进来,大人小孩都抱成一团,尖叫着。
“给我闭嘴!”
带头的那个人脸上有刀疤,很吓人,一说话,还亮出了枪。
“谁他妈再叫,老子先闭了谁!”
刀疤脸一叫,所有人都噤声了,暮千山抱住了愿意,捂住了他的嘴巴,他们被人带下了船,然后上车,几十个人挤在一个箱式货车里,愿意挤的都快流泪,车子开了很久,终于到了一个地方。
“下车!下车!”
被人吆喝着,他们下了车,这时,那些彪形大汉们把愿意那些孩子一起拉开,女人们在一起,孩子在一起,愿意哀哀的眼神看着暮千山,千山的心都快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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