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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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青年冲唐荞摆摆手,然后迅速消失在夜色之中。那两手插袋青春洋溢的姿势,唐荞简直心生嫉妒,年轻,真他妈的好!

        周澍与唐荞两人一路慢悠悠的往回走,唐荞在前,他在后。唐荞一边一边晃着手中的袋子,就是她与周渝惯玩的游戏,这么多年还是没有改掉,唐舅舅总说她们是花脚猫,走路都不带好好走的。周澍看着唐荞晃的高高的袋子,心下不免叹息,他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呢。

        好在,这种日子应该快结束了,只是,但愿虞舟那难民的法子能有用。

        周澍与唐荞晃回到家的时候,唐婉已经睡下了。唐婉眼光不错,挑的是唐荞现在住的那间房,这样一来,唐荞就不得不改睡客房了,叹口气,唐荞看了躺在床上已然呼呼大睡的唐婉,将空调调到了合适的温度然后退出了房间。

        周澍将快餐盒连着袋子一起放进冰箱,唐荞权当没看见的给肿爷弄了些吃食。

        “这似乎,是我最喜欢的那件碟子。”

        周澍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这件事,唐荞的脸有些隐忍的扭曲。

        唐荞没吭声,转身进了浴室,怀着一颗心甘情愿被奴役的心将唐婉换下来的脏衣服放进洗衣机,然后对着抖动的洗衣机发呆。

        周澍挑挑眉,追随着唐荞的身影看了一会,然后转过脸眼睛在正吃的欢快的肿爷与他最喜欢的那件碟子上来回扫了一眼,第一次觉得这胖猫,也并不是那么的可爱。

        唐荞不知道周澍的毕业论文交没交,过没过,她其实挺想知道,但就是没好意思问。好吧,她总是这样,想知道的事情很多,比如说,周澍的学习,周澍的工作,周澍的工作……她通通都想知道,但是却又憋着,死憋着,就是从来不开口。

        周渝说,如果她死了,她一定是憋死的,有史以来第一个憋死的人。

        晚上的时候,唐荞躺在原本该是唐婉躺着的客房的床上,辗转难眠,闭上眼睛想睡,却又不甘心的爬起,打开电脑登上,然后将地里还没熟的萝卜全部拔光,又重新种上白菜,然后又将刚种上的白菜铲掉,种上茄子……如此反复几次,唐荞这才觉得心满意足的关了电脑,重新躺回床上。

        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面对一地的萝卜,内心却疯长着杂草,肆虐横行。

        当年因为唐荞被折腾住院的这件事,唐婉吃了个暗亏,从此失了唐姥姥一家的宠爱。其实也是,小孩子嘛,打打闹闹正常现象,只是大人的反应有些过度。唐荞现在想想,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当时也不应该计较那么多的,现在倒好了,与唐婉与唐爸唐妈的关系,都弄巧成拙到了今天这个局面。虽然她倒没什么所谓的怨啊恨啊什么酸哪,但这样的关系总归是不好。

        至于唐婉那丫头为什么会喜欢上周澍,唐荞与在周渝讨论之后得出结论:整个院里也就周澍一个没有不待见她,所以她就跟没娘的孩子找着了娘似的赖上了。

        说到底,唐婉之所以在院里不被待见,还是因为她跟周渝。要不是当年她与周渝闲来无事合着一起,纠结院里的孩子一起抵制唐婉……

        于是,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唐荞真的很想将自己的脑袋拿去撞墙。

        唉,往事不堪回首。真心一想到自己从前这么二,唐荞就真的很希望自己没有活过。

        黑黑的夜里,很安静,唐荞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数绵羊,这是周渝教她的方法,据她自己说是她发明的,唐荞嗤之以鼻,这法子自有羊的那天就已经有了,怎么会是她发明的呢。

        想到这里,唐荞不禁有些相念周渝,不知道她的追夫计划进展的怎么样了。她后来有试图打过几次周渝的手机,却是一直关机,、等也一直灰暗着,看来周渝是铁了心。

        唉,她何时才能有她那般的勇气。

        第四十七章都市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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