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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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十分热情开朗的人,从她毫不掩饰的笑意中可以感受到。

        至于她的身份,在季礼给她端去一杯透明的凉开水后破解,曾经的大学同学,也是交往多年的女友。

        这一晚回家,顾忆城破天荒给曾浅买了个最爱的肯爷爷汉堡,并且首次没有讽刺她的最爱,宛如无声安慰。

        【他的拐杖居然有名有姓】

        和季礼低调沉稳的性子相反,沈晨瑶是个十分开朗活泼的女孩,她开始每天来饮品店串门,一坐就是一天。

        她絮絮叨叨说很多话,曾浅只记住了一句。

        “季礼啊!季礼可难追了,但好在被我一句话拿下了。”她顽皮的挤挤眼,“因为我想做他一辈子的拐杖。”

        季礼是不需要拐杖,但他却拥有了一根专属的,有名有姓的拐杖。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晨瑶丝毫没有避讳着季礼,落落大方的姿态,将一个人的残缺表现的如此无关紧要。

        她比曾浅有勇气多了,因为曾浅连声原因都不敢问。

        【有种相遇叫十一号公社】

        啊,这题不会,啊啊,这题也不会,啊啊啊,三题不会!

        今天曾浅轮休,这个时间她本可以在家好吃好喝的窝沙发看电视,或者玩电脑。

        但暑假过半,她的作业还没动过,感觉就算发工资都不能治愈她了。

        曾浅沮丧的将笔一摔,装死,趴在了桌子上。

        顾忆城拖着拖把过来推了推她的脑袋,“打瞌睡就回家,别在这碍事。”

        曾浅转头看他,脸依旧贴着桌子,目光哀怨,“你的作业呢?昨天说好的。”

        要借给她抄!

        “忘了。”

        啊,这人真是好恶劣!曾浅内心咆哮,脑门犹如被千万头草泥马啃过,犹是如此,她也不敢抱怨半句。

        就怕顾忆城撒手不干了,对本次暑假打工他是很有异议的。

        顾忆城目光往她作业本上一扫,大片的空白使他脸上挂上了惯常的嫌弃。

        “你可以再懒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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