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凡不见了,子墨不见了,野餐布不见了,连她的毛巾和衣物都不见了。她上岸大声叫:“依凡!依凡!”当然是没有人应,只有树林的回响,还有湖边草地上他们落下的一只她的拖鞋。
乌云很适时地翻过天边,一阵雷声滚滚,哗啦啦下起雨来。
说来可笑,夏天不下雨的温哥华,每每在子墨出现的时候反常。他穿过风雨而来,她的人生于是也变得反常。
雨点狠狠打在身上,她浑身湿透,只穿着单薄的泳衣,拖着一只拖鞋,踩着泥泞的林间小道,穿过树林,翻过小山坡,脚底突然被什么刺到,她条件反射一样往旁边跳了一步,不巧踩在路边的石头上,一下摔倒在烂泥里,左脚踝尖锐地疼痛,脚底立刻鲜血横流。
很想没出息地哭,眼泪几乎涌到眼底,终于还是忍住。委屈算什么?电视新闻里那些骨瘦如柴的非洲饥民,那些剃光了头和白血病抗争的小朋友,和他们比她算什么?她不过是被人当傻子,被人取乐,被人讨厌,被人看不起,眼泪很可笑,伤心很可笑,除了应该觉得愤怒,一切都很可笑。
她在大雨滂沱里一瘸一拐地走回家,推开虚掩的大门,看见子墨抱着她的衣物,静静坐在楼梯口的台阶上。
她不看他,绕过他身边往上走,不料一把被他抓住。
“你,你干什么?”她抱紧双臂。
他平平淡淡地抬眼:“抱你上去。”
“不用。”她躲开。
他停下来,似笑非笑地看她一眼:“你这样会弄脏地毯。不怕被你妈发现?”
门口的地板上确实已经留下几个淡淡的血脚印。她推开他,在他手里抢过毛巾包在左脚上,一边艰难地往上走一边说:“谢谢,不用。”
身后传来他一声“哼”,他轻声说:“随你便。”
她命运多舛的左脚,肿得象个馒头,下地都钻心地疼。
那天是她高中毕业舞会的日子,对高中生来说算是象征成年的大事。她的舞伴,出人意料,是学校橄榄球队的四分卫。当时他和啦啦队美女队长刚刚分手,全校最帅的偶像,这样莫名其妙地邀她做舞伴。她准备了低胸及膝的浅蓝色小礼服,打算隆重地庆贺自己成年。
无奈她命运多舛的左脚注定和偶像共舞这种事成不了现实。她趴在阳台上,眼睁睁看着偶像坐着加长林肯来,又挥手离开,消失在沉沉暮色中。
“嗯,不错,挺帅。”子墨不知何时出现在隔壁的阳台上。他倚着栏杆浅浅勾起嘴角:“可惜啊可惜,可惜你去不了了。”
她不看他。她决定以沉默表达她的愤怒,一眼也不看他。
他只“嗤”地轻轻一笑,隔着阳台递过一只酒杯:“祝贺你成年。”
一杯rr,诡异的橘红色。加拿大的合法饮酒年龄是21岁,子熙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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