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说,自己昨晚也吐在人家身上了。
糟透了!神开始慌张的飞云,开始不自控地左顾右盼了。不看还好,看了,就马上发现,床头有一大碗麦片和两块面包。连思考也不用,这都是人家煮给自己的吧!
老天,怎么回事神经麻木的飞云打开衣柜,打算换衣服,可是一打开柜子,马上呆住了。
柜子里面都是新衣服,从贵族的燕尾服、宫廷礼服,到军装,到休闲服,什么都有。看那几乎是量身订造的尺寸就知道,这应该全是自己的。
咦怎么连柜子的手感也变了。
退开两步,飞云又发现,连柜子也不同了。
仿佛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神经特别大条的飞云终于发现,屋子全变样了。
新的狗窝,新的窗帘,新的家具,新的衣服……
“飞云,唔,其实……我……你不在的时候,我觉得你会经常回来,所以有必要作些改动,我就自作主张了。”爱美兰在拙劣地解释着不可能合理解释的事情。
飞云头大如斗了,他开始想了,猜想她是否看透了自己对身边生活琐事从来都不在乎这一点,所以这样子自动自觉地充当起女主人的角。
到底是自己对她的放任导致现在她的乱来,还是她把自己的不在乎视为默许
还是说,就因为自己根本不打算拒绝人家,才在无意识中做出了让人家随意处置飞云阁的暗示
我的上帝啊……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娶了人家做老婆了在心中,飞云自问了一个并不可笑的问题。
话说回来,这种老婆,倒是相当理想的。
结果想到最后,连飞云的理智也开始说服自己。于是,本来就不怎么坚定的感情防线,开始出现缺口。
飞云想:如果我现在向人家求婚,大概也不会遭到拒绝吧!
飞云苦笑了一下,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当然也无法将这种事情问出口。
“恋爱可以让一个男人在瞬间变成诗人。”飞云觉得这句话绝对是狗屁,起码对他自己不适用。至少,他的舌头现在打结了。
“没关系啊!改变不错,我很喜欢。”话一出口,飞云又后悔了,这不明摆着是嘉许吗
果然,爱美兰的脸蛋儿立刻红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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