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跑起来,那也只是出腿的频率快点,实际上每一步的距离还是没什么变化的。
但是潇洒哥不一样,因为他的每一步都迈得很大,但是频率似乎也不差,反正跑得非常的怪异,可是偏偏速度又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简直超越了旁观者的想象。
两名匪徒与潇洒哥仅仅距离50多米远,这样对着跑起来,双方汇合的时间当然很快,不过两秒钟,潇洒哥已经看到了两名匪徒脸上的惊慌之色,然后,就在他准备出脚的瞬间,他脸色一变,整个人忽然就向旁边一闪——
“砰”
一声巨响,猛然将原本很有兴趣看“大片”的市民们吓得纷纷卧倒,然后,他们就错过了真正的可以媲美大片的精彩镜头。
“尼玛,真的有枪?”
某个差点被枪击的家伙先是被巨响震得一愣,然后立刻的,他的双眼就变得通红,一种名叫“杀意”的东西悄然复苏了。
卧槽,别人都用枪差点打死自己了,谁会没有杀意?这不关所谓的职业,也不关任何的东西,这只是一种对于威胁到了自己生命的敌人的一种强烈的恨意而已。
“恭喜你们,你们这下完蛋了!”
瞪着红红的眼睛,潇洒哥翘着嘴唇,带着一点笑意的宣布了两个凶徒的结局。
“的,这么近都没有打中?”
开枪的是冲在最后面的那个拿着沾血的砍刀那位,他面带恐慌的摇了摇头,很不敢相信,这竟然是真的。
“少唧唧歪歪,你有六颗子弹还不够杀了他吗?”黑壮匪徒气急败坏的大吼道:“没时间了,后面的条子马上就来了,你还想不想跑啊?”
潇洒哥无所谓的扭了扭脖子,笑嘻嘻的勾了勾手指道:“来呀,看你打不打得中啊!”
“尼玛的!老子打死你个王八……”
持枪的匪徒哪受的了这种赤果果的挑衅?他抬手就准备快速的用几发子弹干掉面前这个傻b警察,要用事实来证明,挑衅一个有枪的匪徒,那是何等可悲的下场。
但是,就在他抬手那一霎那间,原本静止不动的某人,他却一下子跳了起来,那爆发力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匪徒的手枪才刚好抬平,但是潇洒哥却已经跳到了他的头顶上方,然后在这个匪徒快要瞪爆的眼神注视下,一条腿干净利落的抽在了他的脑袋上。
“碰”
“碰”
两个物体重重的倒在了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却是另一个黑壮匪徒也被踹中了脑门,他自然扛不住这种力度的打击,整个人都晕了过去。
人晕了,他们手上的砍刀和手枪这些凶器自然也都掉了下来,潇洒哥本来想去把手枪捡起来看看的,但是想起要保留案发现场的一切证据,于是他又缩回了手,只是随意投了踢了踢脚边的两个混蛋匪徒,结果证明,他的双脚还是很有力度的,两个家伙起码都要睡几个小时的。
“哎,就这种货色么?做巡逻警察一点劲儿都没有啊!”
无聊的看了看手表,发现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于是,潇洒哥很是郁闷的打了个哈欠,很不以为然的准备调去重案组,那种组织可是专门办理重案要案的,常常需要对付手持重武器的悍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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