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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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官,在拉斯维加斯这种地方,想让别人给你让路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你比他有钱,有权。

        这是一个很实际的城市。有人说在这个城市当中生存的耗子都知道谁家更容易找到食物。

        在这里来来往往的行人,在这个赌场当中一些看似风度翩翩的人。他们其实真正的底子并不光鲜,这些在门口徘徊的家伙们,有扒手,有骗子,也有放高利贷来物色那些赌红了眼的赌徒的小弟,当然,还有妓女。

        这些人在赌场混迹,当然知道什么样的人他们能下手,什么样的人他们根本就惹不起。

        就冲着外面这疾步走来这几个人身上的服装,这些在这个城市最底层混饭吃的家伙们就知道,来的这些人是他们万万得罪不起的,这样的人掐死他们,不比踩死一只蚂蚁要废上太多的功夫。

        所以,这些家伙立刻就闪到了两边,他们可不敢当其冲这股气场。

        气场,气势也。

        看这几人走路带风的德行,很明显是,来不善啊!

        第三百四十五章、癞蛤蟆

        当先的那个人叫李畅,李家驻北美的太子党之一,》的一个,不过他在家族的地位很尴尬,属于高不成低不就的那种,在普通人看来他好像是属于让人羡慕的上流社会,但实际上他只是一个台前的言人,连话事人都算不上。”

        陈旭顺着管奕的目光望去,脑中立刻就传来了小敏的声音:“敌意检测为级,对方对情感的控制程度较好。根据其几个关键部位的体征检验,此人对您的敌意很高,但尚能够克制自己的感觉。”

        “跟在后面的那个人叫余朗,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一会你可以随便欺负。只要给他留一条命就可以。”

        “敌意系数为级。”其实不用小敏说,陈旭也能感觉的到,那个头搞的跟非主流似的那个家伙,虽然一支手搂着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美女,但是眼中所带着的敌视却是近乎于裸的。那种目光,仿佛就像个贪婪的怪兽一样要把管奕整个给吞下去,然后再把自己也给吞下去……

        当然,这两种吞法完全是两个概念,男人都应该能够理解。

        这个余朗对自己的敌意已经算的上是裸的了,但是却还远远比不上他们身后站着的另外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的造型很拉风。

        在这么一个清一色西装礼服的地方,一个穿着赛车手服装的家伙拉风度不亚于在广场前赶着一辆戴着大红花的驴车。

        更别说这头毛驴还染了一头的火红色,耳朵上穿着不知道多少个环,一副嬉皮士的打扮。

        这也是这个家伙被成为疯狗的原因之一。要知道在很多比较有身份的中国家庭当中,都特别注意一个标准就是不能忘本。而很多中国老人非常看不习惯那种把头染成各种五花八门的颜色或是奇异地造型标新立异。尤其是在社交等等正规场合,那种头染成五颜六色而且不穿正装的人会给别人留下一种轻浮,不可信任的感觉。所以像疯狗这样的造型,在这里的确算的上是独树一帜了。

        但是让陈旭注意地并不是他这身拉风地红色赛车服。而是他那张脸!

        陈旭可以对誓。如果他们寝室老董肯把自己地胡子给刮一刮。脸上修一下地话。再把头弄地跟鸡窝一样。那面容与这个人起码有七分相似!

        “这个人叫董擎……”

        “他也姓董?”陈旭惊道:“董擎……我们家老董。我好像记得他有个名字叫做。嗯。董擎?”

        这下反倒是管奕愣了一下。因为老董在学校地名字一直是叫做董清洁。

        而董擎……这个名字是老董在家族当中地真名。至于董清洁。不过是个马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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